最高检涉疫情犯罪系列典型案例背后的法治思考
——最高人民检察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答记者问
近一个月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就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连续发布了四批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连续下发多批典型案例考虑是什么?典型案例筛选过程中经历了怎样的一个讨论过程?与“非典”疫情相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案件呈现怎样的特点?日前,记者就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对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进行了专访。
记者:近一个月来,最高检专门就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发布了四批典型案例,社会反响热烈。就同一主题发布典型案例的频率、力度之大,十分少见。请问,发布这四批典型案例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苗生明:的确如此,这四批典型案例发布后,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网友评论说典型案例“接地气,发声及时,打击精准,维护稳定,战‘役’有功”,感受到“战胜疫情靠大家,法律法规保大家”;不少地方的公安、法院以及行政执法机关也纷纷转发推广和参考;法学界的专家学者给予了较高评价,引发了学界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有的律师朋友还从典型案例总结分析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刑事政策和合规建议。
最高检如此高频率、大力度发布典型案例,下一步还要持续发布第五、第六批甚至更多批的典型案例,主要有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更好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是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诚履职的一项具体措施。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形式,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履行好办案职责,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在检察办案中抓实抓细抓落实,为疫情防控狙击战取得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更好地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暴力伤医、抗拒防控、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借机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正常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必须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但因事发突然,少有先例可循,如何“从严”以彰显有罪必罚震慑效果?如何“从快”以适应维护安定秩序的紧迫需要?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诉讼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必须积极主动引导、发挥主导作用。那么,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既讲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又讲程序推进和工作要求,可以给办案一线提供最直接、最鲜活、最有效的范例指导。
三是更好地解决司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由于涉疫情犯罪与常态下犯罪有所区别,其中不乏平时少见的案件类型,加之疫情防控措施对日常办案的影响,实践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比如,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如何进行侦查取证、如何适用强制措施、如何进行提讯和出庭支持公诉;再如,如何准确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如何准确把握妨害公务类案件的犯罪对象、行为方式?等等。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可以为上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出指导,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
四是向社会进行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群众。典型案例的发布,可以更加形象、生动地向全社会传递这样一个信息——疫情防控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的大局,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要求和制度规定,服从并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真实的案例和刑罚制裁可以更鲜明有效地警示和震慑那些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同时还可以对社会公众起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的作用。典型案例发布后的社会反响,充分说明人民群众对于优秀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迫切需要,这正是我们继续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