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科学发现的逻辑”所认可的直觉、感悟,进一步通过逻辑方法中的“类比”、权威文本的“旁证”,我们已经从归纳逻辑的层次上初步论证了“安全”与“卫生”、“健康”等汉语语词和概念一样,不能用“传统”和“非传统”作为根据对其进行划分,不能把其分为“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而“非传统安全”的汉语表达是不成立的。 在此,虽然我们还没有更深刻地指出汉语中“卫生”、“健康”与“安全”之间在逻辑上究竟有什么样的相关联系,以及“医术”、“医疗”、“因素”、“威胁”与“安全”之间有什么样的相关区别,以至于我们不能对“卫生”、“健康”以及相应的“安全”做出“传统”与“非传统”的划分,不能说“传统卫生”与“非传统卫生”、“传统健康”与“非传统健康”、“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而却能对“医术”、“医疗”、“因素”、“威胁”做出“传统”与“非传统”的划分,能够合理运用“传统医术”与“非传统医术”、“传统医疗”与“非传统医疗”、“传统因素”与“非传统因素”、“传统威胁”与“非传统威胁”等等表述,但是,上面的“类比”和“旁证”,都强化了我们先前语言感觉和逻辑直觉。 进一步来说,虽然“感觉”、“直觉”、“感悟”、“类比”、“旁证”等等,都不足以完成对科学理论的最终论证,但却无疑已经帮助我们把“‘非传统安全’一词不成立”由“猜想”变成了“假说”,或者说已经使其成为当前西方国际问题研究中经常说的那种“假定”。 我们更知道,要使通过“直觉”、“类比”、“旁证”等个体经验和归纳方法得出的“假说”或“假定”成为科学理论,还必须运用更严格的演绎逻辑方法进行严格推理,起码要进行某种探索原因式的论证。但是,鉴于严密的演绎不仅对于多数社会科学来说目前还是“梦想”,而且对于许多自然科学来说也并非处处都能做到,因而我们认为下面还比较浅显的“原因探讨”,已经可以把我们的“假定”推进到“结论”了。
三、原因、症结与结论 其实,从前述类比和旁证所用例证出发,我们确实可以合理地提出如下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安全”与“卫生”、“健康”之间究竟在逻辑上有什么联系,从而不能用“传统”和“非传统”对其进行划分,不能形成“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传统卫生”与“非传统卫生”、“传统健康”与“非传统健康”这样的概念。 第二个问题:“安全”与“医术”、“医疗”、“因素”、“威胁”之间究竟在逻辑上有什么区别,从而可以把“医术”、“医疗”、“因素”、“威胁”划分为“传统的”和“非传统的”,形成“传统医术”与“非传统医术”、“传统医疗”与“非传统医疗”、“传统因素”与“非传统因素”、“传统威胁”与“非传统威胁”这样一些概念,而把“安全”划分为“传统的”与“非传统的”,形成“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汉语表达时,在语言和逻辑上却是不成立的。 通过初步思考和探索,我们发现,如果在一个汉语语词表达的概念前可以加上汉字“不”对其否定,并由此形成一个与原概念在逻辑上具有“矛盾关系”的“负概念”,那么就不能用“传统”和“非传统”作为根据对这个概念进行“二分法”式的划分,而硬性划分形成的汉语语词则不能表达任何真实概念;如果在一个汉语语词表达的概念前不能加上汉字“不”对其否定,不能由此形成一个与原概念在逻辑上具有“矛盾关系”的“负概念”,那么则可用“传统”和“非传统”作为根据对这个概念进行“二分法”式的划分,从而形成两个用汉语词语表达的新概念,而这两个新概念在逻辑上是“矛盾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