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向先生拿到了一审判决书,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虽然协议对质押车辆风险进行详细阐述,但对具体转让的主债权并未作出任何约定。销售公司未证明公司对车辆原车主享有合法债权,又直接将质押物转让给向先生,是将作为从权利的担保物权与主权利分离转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应属无效,判决销售方返还其购车款15.8万元。目前,该案处于上诉期。 监管建议: 统一平台与资金监管 据司法部门介绍,目前二手车市场交易活跃,但缺乏对车辆售卖全流程的有效监管,尤其对权属不清、存在瑕疵的车辆缺乏规范。 一方面,部分二手车商或中介违规销售无法过户或存在权利瑕疵的车辆。另一方面,对经销商预收车款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难以防范“卷款跑路”的风险。司法部门建议建立统一的二手车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二手车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对交易以及资金加强监管。同时推广使用规范统一的交易文本,以明晰各方权责,强制要求车商对车辆的瑕疵、风险进行明确报告,对不诚信的交易行为进行记录与公示。 法律人士指出,二手车买卖最重要是在购买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汽车交易合法合规,若明知是抵押车仍购买,建议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车辆被抵押权人取回时的违约责任问题,避免“车财两空”,也建议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定位行为,“因为这是发生拖车的重要一环”。 眼下,多名车主都很后悔当初买抵押车的决定,“虽然便宜了许多,但车没用上几天就不见了,还不知道钱能不能要回来。”下一步,他们准备找到更多受害者,向警方集体报案。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