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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商业 | 发布时间:2019-10-23 | 人气: | #评论#
摘要:中国证券报2019-10-23 07:01: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
中国证券报 2019-10-23 07:01: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9年10月21日,有媒体刊登名为《山西汾酒总经理透露全年营收或达120亿涉嫌信披违规》相关报道,部分网站进行了转载,文中称:“10月18日,山西汾酒总经理常建伟在世界名酒价值论坛上表示,山西汾酒未来的发展目标是进入酒企前三。三年前公司营业收入60亿元左右,今年有望实现120亿元”。

二、关于报道的澄清说明

公司关注到上述报道事项后,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现对相关事项澄清如下:

1、2019年10月18日,汾酒集团党委委员、董事、股份公司总经理常建伟代表汾酒集团出席了中国酒业协会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世界名酒价值论坛”。在论坛对话环节,常建伟总经理介绍了汾酒集团改革发展情况,并表示:“三年前汾酒集团酒类营收60亿左右,预计2019年汾酒集团酒类营收有望达到120亿。”120亿营业收入数据为汾酒集团公司2019年冲刺目标,而非本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预测。

2、上述涉及汾酒集团公司营业收入的数据,是常建伟总经理按照汾酒集团2019年冲刺120亿元目标精神进行的表述,具体相关经营数据以公开信息为准。

3、常建伟总经理对本次言论对投资者造成的误解表示歉意,并承诺将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勤勉尽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三、其他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责任编辑: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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