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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干部在书面报告中,应如实说明履职发挥作用的情况和是否取酬,对于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的情况需作详细说明,是否取酬和职务消费、报销有关工作费用情况须附有所兼职企业出具的证明及明细材料。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报告的有关内容严格审核,发现有取酬或其他违规行为应坚决予以纠正。
16.中组发〔2013〕18号文件要求,在《意见》下发后3个月内,将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中央组织部。报中央组织部的书面报告主要应包括哪些内容?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报告是否需通过主管部委上报?
答复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报告内容应包括:根据《意见》精神制定相应管理实施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的情况;有关摸底排查情况,清理的过程、主要做法、成效以及清理后的现状;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同时填写《中央管理的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情况统计表》《中央管理的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情况统计汇总表》《规范党 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情况统计表》(统计表样式见附件)。
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报告,可先报主管部委,由主管部委汇总后,一并报中央组织部。
转自:刑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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