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人购租法院集资门面房陷9年纠纷,办了产证拿不回房产(3)
地市 | 发布时间: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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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述重庆市一中院发给重庆市工商局的情况说明函也载明:当时,法苑小区门面的出租、出售工作经全体集资干警同意,授权由法苑小区业委会办理,出租
上述重庆市一中院发给重庆市工商局的情况说明函也载明:当时,法苑小区门面的出租、出售工作经全体集资干警同意,授权由法苑小区业委会办理,出租、出售收益归全体集资干警享有。
即便如此,邓光泽还是在2011年11月24日收到现法苑小区业委会通过律师发来的《律师函》。该函称,2011年9月1日之前,重庆法苑小区业委会从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销售、租赁房屋,也未收取任何款项,也未交房给任何人。并告知邓光泽一方,2009年9月23日签订的三、四号楼商业用房协议为无效合同,让其缴纳一楼已租赁门面的租金。否则,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有合同在手的邓光泽决定等对方的法律措施,他及柳力公司、桂榆汽配厂2012年3月1日收到渝北区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邓光泽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显示,2012年2月27日,德感公司起诉邓光泽、柳力公司和桂榆汽配厂非法占有、使用法苑小区三、四号楼二楼商业用房(面积1057.11平方米);非法占有、使用法苑小区三、四号楼底层7至11号、12至21号门面;非法占有、使用法苑小区幼儿园。
现法苑小区业委会成员程启华告诉澎湃新闻,因为产权证都办在德感公司名下,德感公司是名义产权人,最初是以德感公司名义起诉,后来业委会和德感公司都对邓光泽及其公司进行起诉。
工商资料显示,德感公司2001年6月成立,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75.28,公司地址为重庆江津区德感上新街。澎湃新闻实地调查发现,德感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大楼大门紧闭,办公区一片狼藉。附近居民说,德感系企业都已破产倒闭。
程启华说,德感公司没有破产,他们的产权在德感公司,破产的是德感建筑公司。
收到《应诉通知书》后,邓光泽的代理律师认为,渝北区法院系重庆市一中院所管辖的法院,并就此提出管辖异议。
2012年3月6日,渝北区法院作出裁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该案中止审理。
判决前,正在经营的企业被查封
经重庆市高院指定管辖,该案件被移送至远离重庆主城区的万州区法院审理。
万州区法院根据德感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于2012年8月20日作出裁定:将柳力公司、桂榆汽配厂、邓光泽20万元存款和法苑小区三、四号楼房屋及房内的机器设备、材料予以冻结、查封,将查封的房屋、机器设备、材料交德感公司保管;将德感公司提供的所有位于法苑小区三、四号楼建筑面积44771.51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予以查封,查封期间,房屋交由德感公司管理、使用,但不得损毁、变卖、赠与、转让和设立他项权。
重庆市公安渝北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裁定书下达次日,万州区法院到法苑小区对邓光泽所租赁、购买的房屋进行查封,邓光泽因不满查封拳打协助法院执行的派出所民警,他因此被行政拘留8天。
62岁的邓光泽回忆起查封当天的情景,眼泪留下来。“我用全部积蓄和借的钱开的汽配厂,眼见开始盈利,却遭直接查封不让经营,机器设备当天就被对方喊人撬掉。”
一退休法官告诉澎湃新闻,万州区法院的查封涉嫌超标查封。正常情况下,在案件审判前,针对正常经营的企业一般会采取动态查封,即让企业继续经营,待案子审理结束后,再根据判决结果处理。因为直接查封,必然导致企业垮掉,“这没有原则和公正,违背法律精神。”
之后,四号楼二楼被查封的房屋被重庆法苑小区业委会出租给个人开设茶楼。茶楼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房屋是向小区业委会租的,他们并不清楚邓光泽与业委会纠纷的情况。
上述退休法官和邓光泽的代理律师周宛表示,按裁定,查封房屋交给德感公司管理,但不能损毁、变卖、赠与、转让和设立他项权。重庆法苑小区业委会这些懂法的干警,不应该将查封的房屋进行出租。
李军则对澎湃新闻称,查封之后是交由业委会保管使用,是可以出租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按万州区法院裁定,邓光泽及其公司的查封物由德感公司保管,并未指定重庆法苑小区业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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