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忻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文物保护法未对环境协调区作出规定,但考虑到佛光寺的特殊性,为统筹做好繁五高速建设与佛光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他们主动将涉及的佛光寺环境协调区纳入文物影响评估及保护方案,经山西省文物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丁垚是评审专家之一,他提出意见,认为佛光寺大殿对景是“重中之重”,“不容有失”,“不可以有高架路穿过”。 2023年5月,故宫博物院专家组赴佛光寺调研唐代大殿结构安全,得知高速公路将穿过佛光寺朝山山体,开工在即,有关专家随后起草《关于避免繁五高速路建设破坏唐代佛光寺朝山的建议》,呼吁调整设计方案。 当年6月,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复函山西省文物局称,暂不同意该高速公路项目方案,认为所选线路将对佛光寺所在的地理单元景观环境产生无法逆转的重大改变。 相关部门组织交通、文物等行业专家,经过反复论证,最终同意采用完全避让佛光寺环境协调区的绕行方案,从朝山最高处山脊线西侧通过。为此,线路多走了7.681公里,工程造价增加约9.5亿元。 “一旦景观视域被破坏,将造成不可逆的文化损失,留下千古遗憾,这是任何经济收益都无法弥补的。”王军认为,这关系着“代际公平”,不能为了现在的利益,“牺牲后代享受文化遗产的权利”。 “不光是院墙内” 2023年11月,高速改线方案还在审批,故宫博物院专家组应邀赴佛光寺、南禅寺考察,忻州市委书记带队前来,接受了专家组的建议——为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立法。 也是在这个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首次明确将文化景观纳入普查对象。 谈到立法的初衷,《〈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过程说明》(下称《说明》)写得很坦率:“近年来佛光寺的保护工作遇到了新的困境,尤其在对历史环境完整性的认知上存在严重不足。” 很长一段时间,和所有文物保护单位一样,对佛光寺的保护遵行文物保护法规定,保的主要是“庙门以内”的文物本体。《说明》写道:“保护工作侧重文物本体,忽视周边环境,致使近年来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外,陆续出现闫家寨砖厂、繁五高速选线等建设活动,严重影响佛光寺文化景观的遗产价值。现行的相关规定与规划难以对此类现象进行规范与约束。” 很快,相关部门提交了第一版《忻州市佛光寺保护条例(草案)》。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建军看过后,感到“落后很多”,“还在老的文保范围里,在庙门之内保护,而庙门之外不涉及”。 专家咨询会上,几位专家都建议,要将佛光寺周边自然山水纳入保护,起草《忻州市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条例(草案)》。中规院名城分院受委托参与起草。 没有太多先例可以参考,他们试图重新回答一个问题:佛光寺的价值到底有什么?中规院课题组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中国本土城市规划研究团队共同研究,将答案分成了四个层次:身之所处,即文物本体;行之所达,即历史聚落;目之所及,即文化景观;心之所悟,即灵台圣境。 “以前我们只聚焦在第一层次。但分析每条价值就会发现,保护对象不光是院墙内的。”王军说,这意味着,保护清单上还要有山体水系,周边闫家寨村和佛光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梁林考察路线……不仅在东大殿平台等位置能看到完整的历史景观环境,从山下道路、重要节点、峰回路转处,也能“像古人那样”看到群山环抱中的佛光寺的轮廓。 大部分内容很快取得共识,一个争议出现在对“目之所及”的定义上。 起初,《条例》没有划出文化景观的具体保护范围,而是授权给五台县。这是一个常规做法,由当地通过制定规划来确定范围。 但函审时,多位专家提出,应当在《条例》中对保护范围作出明确规定。课题组模拟人在佛光寺360度扫视的视域范围,建议将保护范围设定为四周山脊线围合区域。这将覆盖约84平方公里,是文物保护范围的125倍,建设控制地带的20倍。 有人提出质疑,在法中写明范围没有依据,而且从来没有一个范围是四周山脊线围合。但课题组“咬死”这个意见,他们的理由是,如果范围不在法中明确而依靠规划,可能会被调整,再严格的保护也或许无济于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