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停摆背后 清流工作室调查发现,从世茂股份股权转让开始,下沙世茂广场项目的烂尾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清流工作室获悉,2013年6月鑫源控股公司与世茂股份的股权交易,事实上是承接了世茂股份对杭州世茂公司的6.86亿元债务,并且需支付7000万元的现金对价。随后,鑫源控股公司接手了下沙世茂广场项目第二期工程的建设,并将项目改名为“世茂广场·天誉”,在控股期间,鑫源控股公司还借给了杭州世茂公司9826.9万。 从鑫源控股公司的履历来看,这家成立于2011年的江苏民企,从事的领域包括房地产、纺织、典当、家居、化纤、有色金属等,但根据其官网,鑫源控股公司开发过的房地产项目仅有一个,且投资额也仅在5亿左右。 2014年11月,鑫源控股公司又将杭州世茂公司90%的股份转让给了江苏皇合公司。清流工作室获悉,鑫源控股公司将股份转让是因为考虑到“项目变现困难”,并且征得了世茂股份和杭州世茂公司的同意。 就这样,杭州世茂公司的控股股东易主为江苏皇合公司,而鑫源控股公司原本承接的6.86亿元债务,也变为由江苏皇合公司承接——也就是说,江苏皇合公司需要代替世茂股份偿还欠杭州世茂公司的6.86亿。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江苏皇合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江苏佳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佳和置业”)控股子公司的法人及董事长。而佳和置业由台州商人林春国所创立。相对杭州世茂公司的前任鑫源控股公司,佳和置业拥有更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其在苏州、常熟、西宁、重庆、兰州、济南等城市均有房产开发项目。 然而,种种迹象显示,早在接盘杭州世茂公司之前,佳和置业便已逼近资金链崩溃的边缘。 多份裁判文书显示,早在2014年底前,佳和置业旗下多家公司便已经负债累累,被告上法庭,其中不乏借款本金仅区区几百万、高息借款的案件。 清流工作室独家发现,江苏皇合公司甚至连接盘项目的大部分出资,也并非“真金白银”,而是通过曲折的债权转让的方式出资。 一份裁判文书显示,鑫源控股公司与江苏皇合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约定江苏皇合公司除了承接世茂股份应付杭州世茂公司6.86亿的往来款、直接支付2000万给世茂股份,仍需向鑫源控股公司出资的5000万。而这5000万,则是通过林春国转让的一份债权来出资。 但曲折的是,即便是林春国享有的债权,后期债务人也无法准时偿还。直到2016年7月,法院通过对相关债务人财产进行执行划扣,这5000万的出资方才到位。 种种线索显示,接手下沙世茂广场二期项目后,江苏皇合公司便无力进行开发,杭州世茂公司也陷入了资金困局。 从2015年初开始,下沙世茂广场第二期工程便逐渐停工,并从此之后再也没有施工。当时而杭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曾透露该项目停工原因的是“因建设单位资金不足导致”。 截至目前,无论是江苏皇合公司,佳和置业还是林春国,均有多条被执行信息。此外,江苏皇合公司目前持有的杭州世茂公司90%的股份也处于被冻结状态。一份2018年9月作出判决的裁判文书显示,江苏皇合公司已停止经营、人去楼空。
根据多份裁判文书,杭州世茂公司亦拖欠了多位员工工资以及多家供应商的尾款。杭州世茂公司的历史被执行信息曾多达四十多条。执行公开信息网显示,截至目前,杭州世茂公司仍有4条被执行信息。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杭州世茂公司前述债主们的指控,杭州世茂公司沦落到负债累累,项目停摆,世茂股份此前对杭州世茂公司“抽逃出资”同样是原因之一。 而世茂股份当初为何同意将90%项目股权,转让给资金链逼近崩溃的边缘的接盘方,至今仍是一个谜。 (文中曹发为化名) 梁耀丹是清流工作室高级作者,常驻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