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在“诱饵”面前失去底线,招投标等制度设计沦为表面文章 在郑少峰的授意和示范下,开尔公司销售员都铆足了劲送钱摆平领导。其中,因“拿下”21名国家公职人员,搞定了多个项目的业务员殷永平,更是被称为公司的“销售冠军”,最高拿过百万年薪。 提起成为“销售冠军”的原因,殷永平有着自己的“独门秘笈”:“单位的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基本上就是这些”。从一把手到分管领导,从技术员到普通工作人员,只要能成为工程招投标的“关键人物”,开尔公司都设法进行“围猎”。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原工作人员吴浩,是一名技术型干部,其与直接领导、该院司法行政科原科长任凤春,在法院多媒体会议室信息化升级改造、IP地址管理系统采购等项目中具有一定的“话语权”。 任凤春曾对吴浩说,如今社会上的“潜规则”是,要是不给公职人员好处,就拿不到工程,谁给的多谁就能拿到。他们给点好处费,是理所应当。他还美其名曰“多赢”,信息化项目做好了,不管是领导的政绩,还是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经办人也有了业绩,“公司有钱挣,我们有钱拿”。 正是在这样的错误思想引导下,吴浩开始利用手里的权力谋求利益。“销售冠军”殷永平惊叹,吴浩是她在开尔十多年来遇到的唯一一个主动开口索要工程回扣的人。吴浩要求,如果项目中标,就要按照他们的规矩,回扣是项目中标价的15%。 理论上来说,政府招投标项目有着严格的程序。但是,当上级领导毫不避嫌,极力保荐一家公司时,所谓的程序就形同虚设。办案人员介绍,在昭通中院的党组会议上,陈昌直接推荐了开尔公司,他还会亲自打电话给水富、盐津等基层法院院长,直接授意让开尔公司来承建相关信息化建设项目。 “想让哪家公司中标,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不是百分之百,但是我可以给他加分。”熟悉了采购流程的吴浩对于相关的制度设计不以为意,也对开尔公司的围标串标的能力手段十分熟悉,“我们只要挂网就行了,他自己能中这个标,轻车熟路”。 最终,殷永平拿下了这个项目,并给出了合同价10%共计40万元的回扣款。殷永平如法炮制,又“摆平”了多名领导,拿下了多个项目。 除了招投标的相关负责人员,与工程款拨付相关的“一支笔”也是开尔的重点“围猎”对象。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周映枢,曾在昭通中院任副院长,主管基建和后勤,其签字至关重要,但是他的贪婪连郑少峰私下里都觉得“刀子太狠,要的太多,让人受不了”。 “市场经济一旦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态势,最终受害的将是每一个企业,每一位市场参与者。”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佴澎分析指出,开尔公司的这种做法似乎只要买通了某个领导干部或者关键岗位的公职人员,企业就可以不重视创新、不重视服务,甚至不重视规则,如果这样能够赢得市场和利润,势必就会造成一种恶劣的示范效应。久而久之,将彻底扰乱市场风气,努力创新、踏实肯干的正气低头,剑走偏锋、钻头觅缝的邪气抬头。 破除“围猎”者和被“围猎”者攻守同盟,精准施策打破权钱交易关系网 贿赂犯罪的对向性决定了行为双方形成共同的利益链,围绕权力与金钱相互依赖、相互吸引、相互利用,结成心领神会的攻守同盟。 面对“围猎”与甘于被“围猎”者,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在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同时,对行贿人也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以开尔案为例,从总经理郑少峰到副总张学奎,以及殷永平、张家勇等多名业务员,都已先后被留置,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类似开尔公司这样的“围猎”,令人震惊但也并非孤例。在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例中,“围猎”者手段多样且颇为隐蔽,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纪检监察机关一起查,同遏制,让“围猎”者付出代价。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贪欲膨胀、滥权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任职地区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7月5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的海南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美文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理。调查显示,在张美文涉嫌收受的贿赂中,有1200万元来自海南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某。唐某为攫取非法利益,看准了张美文时任万宁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以承诺给予工程好处费等进行“围猎”。张美文面对“诱饵”失去了底线,利用职权为唐某承揽十余个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其中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国庆期间,两次收受其送来的“好处费”各200万元,并表示将上述款项存放在唐某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