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03-3016:51
【 文丨超新星财经】 近日,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原北京青年报社常务副社长李小兵在北京青年报社等地,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合计人民币17.51万元,收受他人好处费合计3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20年10月13日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10月26日被逮捕,之后贪污罪、受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半,刑期至2022年4月28日止。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小兵,48岁,于200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1996年起至2003年期间,先后任共青团北京大兴区委员会副书记及书记。于2003年8月至12月任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兴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并于2004年1月至8月任共青团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主任。于2004年9月加入北京青年报社,先后担任副社长及常务副社长。 01 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受贿 据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查明,在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李小兵利用担任北青报常务副社长分管北京北青教育传媒有限公司、今日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兼任教育传媒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以维护客户关系为名多次安排下属购买购物卡在公司核账报销,后将部分购物卡归个人使用,合计人民币17.51万元。 2014年,李小兵利用担任北青报社常务副社长分管今日传媒公司等职务便利,收受今日传媒公司股东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艾某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27万元。 2013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李小兵利用担任北青报常务副社长兼教育传媒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其下属常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 据了解,李小兵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情节,在2019年10月28日经电话通知后,次日就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归案。 最终判决显示,被告人李小兵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之人民币十七万五千一百元,发还北京青年报社,余款依法没收。名下账户退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02、被留置前曾现身北京国美主办活动 根据媒体报道,李小兵最后一次出现在媒体的时间是2019年7月13日,彼时,由北京国美、北京青年报联合主办的“热动七月 让爱随行”——北京国美33周年庆典五公里公益徒步赛在美丽的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举行。 李小兵还曾在活动上提到:国美电器和北京青年报是贴近北京百姓生活的两个著名品牌,今年是北京国美成立33周年、北京青年报复刊38周年,由这两家单位共同主办的“热动七月 让爱随行”——北京国美33周年庆典五公里公益徒步赛活动,在7月13日这个申奥成功、普天同庆的日子里,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举行健步走活动有着特殊的意义,为北京这座双奥之城送上完美的祝福。借此机会参与公益活动的众多企业和爱心人士为自闭症儿童奉献爱心,更是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所在,希望自闭症儿童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关爱、关怀之下,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让爱在这里起航! 而在这次活动3个月后,李小兵就被北京市监察委留置。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北京市纪委监委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已退休三年的北京青年报原党委书记、社长张延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据公开资料显示,张延平现年63岁(1958年3月出生),山东肥城人,在职大学学历,18岁参军入伍,23岁转业后做了近半年工人,于1981年11月进入北青报社担任学校组记者,后历任该报社新闻部副主任、教育部主任,在1988年9月升任副处级的副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