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节前,胡志强通过杨博芳,在其山西省政府家属院家中,收受该公司股东给予的价值32.78万元黄金宝瓶和金酒杯一套。 43 2015年至2016年,胡志强为官员叶某职务晋升提供帮助。 2015年8月和2015年9月,胡志强先后两次在北京火星园小区家中,共计收受叶某给予的美元5万元。 44 2014年至2016年,胡志强承诺为姜某在其妹夫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 2009年至2016年,胡志强先后十次在其榆林市政府办公室、榆林市委办公室等地,共计收受姜某给予的人民币13万元、美元3万元。 45 2015年至2018年,胡志强承诺为张某在其儿子呼某工人转干部身份方面提供帮助。 2010年至2018年,胡志强通过杨博芳,先后九次在山西省政府家属院家中、北京某西餐店等地共计收受张某给予的人民币24万元。 46 2016年,胡志强为官员刘某职务调整提供帮助。 2014年春节和2015年春节,胡志强先后两次在其山西省政府家属院家中,共计收受刘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24万元的茅台酒10箱。 47 2008年上半年,胡志强为榆林市绿生园生态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榆林市绿生缘餐厅推迟拆迁方面提供帮助。 2006年7月,胡志强通过杨博芳,收受该公司股东及其妻给予的人民币21.528万元。 48 2016年5月,胡志强为官员叶某职务晋升提供帮助。 2016年春节和2017年春节,胡志强先后两次在其山西省政府家属院家中,共计收受叶某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49 2016年上半年,胡志强为官员尚某职务调整提供帮助。 2016年6月,胡志强在其榆林市委办公室,收受尚某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50 2015年9月,胡志强为官员高某职务调整提供帮助。 2013年至2016年,胡志强先后四次在榆林市委办公室,共计收受高某给予的人民币6万元、美元2万元。 51 2013年至2016年,胡志强为官员王某职务调整提供帮助。 2013年至2016年,胡志强先后四次在陕西宾馆房间内,共计收受王某给予的人民币6万元、美元2万元。 52 2012年至2015年,胡志强为官员孙某职务晋升提供帮助。 2010年至2012年,胡志强先后三次在其榆林市政府办公室、榆林市委办公室等地,共计收受孙某给予的人民币18万元。 53 2009年至2015年,胡志强承诺为官员高某职务晋升提供帮助。 2012年至2015年,胡志强通过杨博芳,先后四次在其北京万国城小区家中、山西省政府家属院家中等地,共计收受高某给予的人民币6万元、美元1万元。 54 2009年至2013年,胡志强为赵某承揽工程提供帮助。 2011年至2015年,胡志强通过杨博芳,先后六次在山西省政府家属院家中、高新医院等地,共计收受赵某及其妻给予的人民币12万元。 55 2012年至2016年,胡志强为贺某在其弟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 2010年至2012年,胡志强先后三次在其榆林市政府办公室、榆林市委办公室等地,共计收受贺某给予的人民币12万元。 56 2015年,胡志强为官员马某职务晋升提供帮助。 2012年至2015年,胡志强先后三次在其榆林市委办公室,共计收受马某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欧元1万元。 (来源:上郡,如有不实或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