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西京书画作品 一幅(价值人民币29万元) 茅台酒 10箱(价值人民币24万元) 中央空调 一套(价值人民币4万元) 折合当下汇率预估,胡志强受贿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 胡志强具体犯罪事实(完整清单)如下: (向胡志强行贿的不少官员已被处分过,且在职,故本文匿去行贿的官员与商人的名字。) 1 2009年至2017年,胡志强利用其担任榆林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榆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榆林市榆阳区浩然投资有限公司在榆林沙地森林公园会议中心项目林地审批、规划审批、项目贷款、土地性质变更、土地垫资款返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为该公司董事长安排工作事宜提供帮助。 2009年至2017年,胡志强本人或通过其妻杨博芳,先后二十一次在其榆林市政府办公室、西安高新区一品美道小区(以下简称一品美道)家中等地,共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人民币160万元,美元140万元。 2 2008年至2011年,胡志强为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在煤炭资源整合审批、3052化工项目顺利进行、协调建设银行榆林分行筹集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8年至2011年,胡志强先后八次在其榆林市政府办公室、榆林市金龙饭店附近等地,共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人民币830万元、美元24万元、价值人民币35.65万元的纪念金币一套。 3 2003年至2005年,胡志强为咸阳的陕西丽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引进和推进“人人乐”超市项目、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9至2011年,胡志强通过杨博芳,先后三次以银行转账形式,共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人民币800万元。 4 2012年,胡志强为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建筑工程提供帮助。 2012年10月,胡志强通过其妻弟杨志军,以银行转账形式,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人民币700万元。 5 2010年至2013年,胡志强为陕西吴田集团煤电冶化有限公司在煤矿整合专项资金补贴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2年1月和2013年1月,胡志强通过杨志军,先后两次以银行转账形式,共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给予的人民币600万元。 6 2003年至2013年,胡志强为商人廉某承接绿化工程、装修工程、道路施工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 2010年至2016年,胡志强本人或通过杨博芳,先后十一次在其山西省政府家属院、北京万国城小区家中等地,共计收受廉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美元84万元。 7 2012年,胡志强为榆林市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建筑工程提供帮助。 2013年1月,胡志强通过杨志军,在一品美道杨志军家中,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人民币450万元。 8 2010年至2011年,胡志强为榆林市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排水工程、道路施工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 2011年至2012年,胡志强通过杨志军,先后5次在一品美道杨志军家中、榆林市高新区永昌国际大酒店等地,共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其弟给与的人民币330万元,价值人民币72.3万元的宝马X3车辆一部,价值人民币69.8万元的奔驰R350车辆一部。 9 2010年至2015年,胡志强为府谷县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协调政府借款、推介宣传、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9年至2015年,胡志强先后五次在其榆林市委办公室、北京某茶社等地,共计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美元47万元,并长期占用该法定代表人房屋一套,应付租金人民币136.3055万元。 10 2012年至2013年,胡志强承诺为山西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榆林投资经营煤矿提供帮助。 2012年6月和2013年6月,胡志强本人或通过杨博芳,先后两次在北京某饭店,共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欧元50万元、美元1万元。
11 2013年春节前,胡志强承诺为官员赵某职务调整提供帮助。 2013年春节前,胡志强在山西省政府家属院家中收受赵某给予的欧元35.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