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院、公安部领导同时发声:慎抓、慎捕、慎判,及时纠错。对此,是否能够得到及时全面的贯彻执行,还有待每一级每一个办案机关,在每一个案件中逐一贯彻落实】
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作报告。他表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疑罪从无,这样的检察观念必须牢固树立。”“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4月17日,公安部一把手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并发表讲话,其中有三句值得好好品味。 1、要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 2、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发现错拘错捕等执法问题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依法纠错; 3、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