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方面,一是及时编制专项债券发行计划,提前安排发行时间,按要求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优先支持在建和前期工作充分的成熟项目,确保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做好项目用地、环评、用能等的协调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短期内无法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可按程序调整至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三是引导项目单位与商业银行积极对接,对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收益仍有剩余的项目,项目单位可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申请市场化配套融资。 根据各地发行计划,今年已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基本能够在6月发行完毕。我们将继续对各地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进行督促,指导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节奏,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在拉动有效投资中的积极作用,以稳投资带动稳就业、促增长。 中国证券报记者:最近,财政部印发通知,明确从6月1日起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请您介绍一下具体内容。同以往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相比,有何新特点? 贾荣鄂: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产业链长、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稳定汽车消费,对稳经济、稳就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振汽车消费,国务院决定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近年来我国汽车消费市场结构新变化新趋势,综合考虑扩大政策受益面、鼓励大众消费、拉动国内产业发展等因素,研究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这里,我想告诉大家,与2009年、2015年的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相比,此次政策的实施范围更广,受益面更大。 在实施范围方面,前两次政策均针对的是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此次明确为2.0升及以下,这样,预计有大约870多万辆乘用车可以享受政策优惠。 在受益面方面,此次政策优惠对象明确为单车不含税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乘用车,重点鼓励大众消费。 这项政策同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一同实施,一方面直接降低了居民购车成本,有助于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汽车消费;另一方面,对推进企业生产端复工复产进程,推动汽车行业整体复苏回暖和长远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新京报记者: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是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财政部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王小龙: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政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完善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等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占采购总规模的75%左右。按照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部署,财政部出台文件,明确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通过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积极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严格按规定支付采购资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也就是说,在采购活动中对小微企业的报价先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增加小微企业的中标机会,中标后仍按小微企业实际报价签订合同。同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也由2%-3%提高至4%-6%。 三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要求,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获得的工程合同份额,切实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