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适时推动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建立依法规范、权责分明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和运营机制,完善议事协调和监督机制,破除电力交易的地域界限,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 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能源发展也将进入新阶段。根据规划,2030年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超过12亿千瓦,比目前增长一倍以上。按照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测算,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数十亿千瓦,成为电力供应的主体。 更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是促进新能源消纳的重要途径。我国清洁能源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由于周边区域负荷强度不高,整体消纳程度受限。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副院长陈启鑫认为,迫切需要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清洁能源统一规划、科学布局、高效利用,统一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破除市场壁垒,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互济。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就是要在更广范围内让买卖双方直接见面,有利于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比例。”杜忠明说。 当前,我国正处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时期,清洁能源的渗透率提高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挑战。在陈启鑫看来,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体系构成,统一多元化市场主体纳入类型和标准,以市场化方式实现对源网荷储的一体化运营,充分激励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推动电力系统供需平衡和电力市场运营有序衔接。 “改革的目的是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杜忠明解释说,电力本身是一种商品,有时空、成本、效益等方面的差异,如果价格不能反映这些价值,无法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比如,市场如果没有给予调峰功能以合理定价,需要火电调峰时,火电就没有积极性,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也会受限。再比如,市场如果没有体现新能源的绿色低碳价值,新能源的投资、生产、消纳也会受阻。(记者 王轶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