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女律师林小青被检方指控涉嫌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在4月9日、10日的庭审中,17名被告人中16人当庭认罪,林小青一人没有认罪。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2017年9月,受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指派,林小青成为青海合创汇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一份《起诉书》显示:2017年5月,青海合创汇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在非法从事汽车抵押贷款业务过程中,形成魏某伟、林某健等为首要分子,揭某虹、林小青等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欺骗、恐吓、威胁、滋扰纠缠、诉讼等手段,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涉案律师林小青
检方指出,林小青作为该公司法律顾问,曾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对被害人罗某实施敲诈勒索。在共同犯罪中,林小青等人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检方指控,林小青涉嫌诈骗罪及敲诈勒索罪,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
4月9日、10日,该案在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判。
林小青的辩护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始至终,林小青都没有认罪。她和涉案公司之间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客观上未隐瞒真相,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
4月13日下午,林小青首度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此时此刻,我仍然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期待法院的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