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按谈判价格采购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总量约为184万粒(片/支),采购总金额5.62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9.18亿元,累计报销人次4.46万人次,报销金额2.56亿元,医保报销后费用负担降低超过75%。 " 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后确实为患者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有些药品在医保报销后,患者的费用负担整体降低可达80%。"郑雪倩对记者说。 郑雪倩告诉记者,自去年10月以来,确实有过患者在医院买不到药的相关报道,造成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可能有多种。首先,国家医保局的政策发布以后,需要通过各省逐步落实,以及社保部门、卫健委等行政部门的协同和药品企业的协作,并调整信息系统,制定各类管理规范。过程庞大且繁复,政策的最终全面落实势必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其次,对于药品企业而言,其药品首次进入医保目录具有战略意义。进入医保目录后,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药品企业有可能进行一定的调整,执行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暂时性的药品断供,从而引发患者买不到药的情况。例如,之前出现过某种谈判药品的断供,就是企业进行生产环节的调动而导致的。 最后,目前确实存在医疗机构考虑控制药占比、按病种收费、医保费用限制拨付等因素,从而限制购进或者使用相关药品的问题。 " 17种谈判药品进入医保目录的政策落实是一个繁复而细致的过程,在政策出台初期,任何一个细微的环节没有匹配好,都有可能造成患者买不到药。但我们应该看到,相关行政部门正在出台各项政策和办法,积极配合推进谈判药品的落实。"郑雪倩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