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普遍存在、反复发生的问题,出台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地方和部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开会发文、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国企商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等制度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着力消除“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土壤条件,做到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推动移风易俗,治理陈规陋习,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六)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彰显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22次听取巡视汇报、发表重要讲话。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79次领导小组会议、9次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4次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组织开展9轮巡视,确保巡视利剑震慑常在。 全面深化政治巡视。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视根本任务,紧扣党的领导职能责任,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落地。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巡视监督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把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拓宽群众反映诉求、参与监督渠道,各级巡视巡察机构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24.6万件次。推动巡视组和被巡视党组织同题共答,充分调动被巡视党组织发现问题和整改解决问题积极性,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内生动力。 高质量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中央巡视组共巡视282个中央单位和地方党组织,各省区市党委完成对8194个党组织巡视,实现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省区市党委巡视全覆盖。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紧盯权力责任,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中央巡视组与干部群众谈话5.8万人次,发现问题1.6万个,移交一批问题线索。创新组织方式,有序推进常规巡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视、提级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建立巡视报告问题底稿制度、与被巡视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确保精准发现问题、报告问题。 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制定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强化综合监督作用。中央、省、市、县四级全部建立巡视巡察制度,178个中央单位开展内部巡视,各地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巡察等模式。总结实践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对中央单位内部巡视加大推动力度,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现场指导督导,引导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稳步开展对村(社区)巡察。中央单位共巡视7836个党组织,市县两级共巡察88.2万个党组织。 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定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意见,明确责任要求,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创新巡视反馈方式,实行集中反馈和“一对一”现场反馈相结合。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把整改融入从严管党治党、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对典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虚假整改问题严肃问责。开展联动整改、协同整改、集成整改,推动巡视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不断提高整改实效。推动建立整改评估机制,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综合用好巡视成果,中央巡视组共形成专题报告84份,向党中央、国务院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巡视情况103次,向中央改革办提供专题报告44份。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正风反腐重中之重,因地制宜,精准施治,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支持和信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实基层监督,强化“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合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村(社区)“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组“小微权力”提级监督。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更加健全,基层监督能力明显提升。创新监督方式,推进监督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监督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