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任何一级党政班子中,能提拔为本级正职的是极少数,能成长为上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更少,如果把一些难以成长起来的干部挡在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干部前面,符合常规、常理吗?至于一时突破隐性台阶后会影响部分干部情绪问题,只要在“谁优秀、谁潜力大谁往前走”新理念下运行一段时间后,人们也会慢慢适应,干部也不会出现大的情绪波动。 在这个问题上,关键是各级党委下决心、人选得准,其他不利因素都可以克服和解决。从一定程度上说,如果在用人上隐性台阶突破不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就很难遵循干部成长规律,这一工作就会长期在不良循环中运行。对于过去一些年按照领导“墩墩苗”要求,已经放到条件艰苦、困难大、矛盾多、考验能力水平、提升综合素质岗位扎实锻炼过的干部,只要优秀且符合资格条件,无论位置摆得多靠后,都可以大胆选拔上来。这种对象尽量在换届前到位,有的可以交流提拔。 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且年轻的市县委书记、市县长一定要重用。要拓宽视野,注意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挑选优秀且合适的年轻干部。这是领导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些年,各级都在这方面进行了很好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这次应进一步加大力度。 高校毕业生通过激烈竞争来到这些单位后,面临的环境和工作条件与地方相比有很大不同,竞争压力大、工作难度大、没有适应期,上岗后就要接受具体且难度大的工作,就要真刀真枪地干,优秀者重用、平庸者淘汰成为常态,带来的压力是加速年轻干部成长十分难得的条件。特别是遇到市场变化、项目攻关、政策调整的时候,经常会碰到难以想象的困难,留给年轻人许多攻坚克难的机会。经过这样路径锻炼成长起来的干部,用起来有把握,也让人服气、放心。
这次地方换届中,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一定要用好这条渠道,让这部分年轻干部在综合岗位、更高层次锻炼成长。这样做,既能解决地方优秀年轻干部偏少问题,又能丰富年轻干部实践锻炼阅历,更重要的是能提升年轻干部整体素质,为党的高级干部队伍储备更多优秀人才。 第四,既要重年龄,又不能唯年龄,不能把选拔年轻干部提到不适当的程度。领导在2013年6月28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并不意味着提拔任用每个干部都是年轻的,也不是每个班子都要硬性配备年轻干部,更不是不同层级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对领导的这些要求,应深刻领会,认真落实。由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干部年龄内涵与过去制定离退休年龄时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年轻干部年龄标准也应随之变化。 研究表明,地方党委书记如果从乡、县、市、省四个层级分析,最佳使用期是40岁至58岁之间,具体讲,乡一级40岁左右、县一级45岁左右、市一级52岁左右、省一级58岁左右。研究和探索地方党委书记的最佳使用期,是有效做好培养工作并适时选任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一环。 选拔年轻干部比较理想的效果是在各层级最合适年龄段基础上降低5岁,即乡级35岁、县级40岁、市级47岁、省级53岁左右。更重要的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应着眼于整个干部队伍。既要大力选拔经过实践证明确实优秀的年轻干部,又不能忽视其他年龄段干部积极性;既要有培养党的高级干部后备人选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又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不能对某些干部违背客观规律加快使用节奏,任何时候都不能顾此失彼。 来源:湖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