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启荣从江西老家来北京帮女儿带孩子,每次和亲家“换岗”,她都要重新办异地医保备案,这让她感觉很麻烦。《通知》将解决这类问题,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同时,“统一备案有效期,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扩宽“个人承诺书”方式备案场景,这些变化将让跨省异地就医更便捷。 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未来,备案制度会取消吗? 金维刚认为,对于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实行申请备案制度,是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体系的基础,是引导和规范跨省异地就医有序化的必要措施。如果未来轻易取消备案制度,将会导致跨省异地就医出现无序状态,各中心城市高等级医疗机构将不堪重负。鉴于我国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还不具备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全国统筹的客观条件,因此,这种备案制度将会长期实施。 “客观地说,备案形成的大数据有着重要意义,无论是医疗资源配置还是医保统筹,这些数据都将为决策提供参考。”隆学文说。 新规明年起实施,各地应加快完善配套保障 “统一”“规范”“协同”,《通知》中的各项措施要惠及百姓,意味着全国各统筹地区都必须行动起来。 为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两部门同步印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要求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程》规定了范围对象、登记备案、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结算、费用清算、审核检查等十个章节的内容,加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管理,规范相关业务流程,推动业务协同联动。 但即便有此规程,各地执行层面依旧面临很多考验。《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管理规定,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优化管理服务;同步调整信息系统与《通知》相适应,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过渡。 金维刚表示,目前,各地对于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要求的审核还存在薄弱环节,“承诺备案”“补办备案”等新措施无疑会增加审核工作难度。同时,无论是对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的就医行为,还是对医疗服务机构对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的诊疗行为,监管难度都比较大。过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往往远高于本地参保人员同病就医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因此,监管能力水平必须进一步提升,才能适应新形势。 安徽省异地就医中心副主任陈中楼表示,将在抓具体、抓到底上下功夫,加快完善《规程》配套保障机制,统筹做好组织推动、政策调整、技术保障、业务培训等方面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