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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遭地铁安保拖拽 律师:可能构成涉嫌侮辱或猥亵罪

专题 | 发布时间:2021-09-02 | 人气: | #评论#
摘要:正观新闻 发布时间: 09-0115:15正观新闻官方账号 正观新闻见习记者 程子鑫 8月31日,有网友爆料称,在西安大雁塔地铁站内 ,一名女子与一名男乘客发生口角争执,随后,地铁保安将女子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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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09-0115:15正观新闻官方账号

 

正观新闻见习记者 程子鑫

 

 

8月31日,有网友爆料称,在西安大雁塔地铁站内 ,一名女子与一名男乘客发生口角争执,随后,地铁保安将女子拖出地铁。该女子也因被保安拖拽,裸露大部分身体。目前交通运输部官方微博针对此事,对网友回复称,已上报此事,正在处理。

 

 

安保人员暴力拖拽系违法行为

 

 

针对此事,正观记者联系到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付建称,地铁安保人员在地上拖拽女乘客至其身体大面积裸露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及《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的相关规定,安保人员有权对违反乘车规定的乘客进行劝阻,但是本案中,安保人员暴力拖行的行为明显超越了执法限度,属于违法行为。

 

 

针对安保人员拖拽女子过程中,造成女子衣不蔽体的情况,付建称,至于拖行过程中致女子身体大面积裸露是否构成侮辱或猥亵罪,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看,因为我国《刑法》规定的两个相关罪名都要求行为人要有主观故意,而本案中,该安保人员其主观出发点是维护地铁正常运行秩序,虽然执法方式超越法律规定,但是拖行致该女子袒露隐私部位,如果在发现后及时停手,就还不能说其有主观犯意;如果发现后仍然继续拖行,则其就构成涉嫌侮辱或猥亵罪了。

 

 

关于民事赔偿,付建称,无论该安保人员是否具有主观犯罪的故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女子都有权要求该安保人员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事件经过

 

 

有自称目睹事件的网友称,该女乘客和一男乘客在吵架,男乘客动手打了女乘客,还弄坏了女乘客的伞。

 

 

9月1日西安地铁官微发布说明,文中称,8月30日下午,一女性乘客在3号线列车上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期间该乘客不断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车厢内乘车秩序。列车行至大雁塔站后,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期间因该乘客反应激烈,拒不下车,为保证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协商处置。

 

 

随后该乘客在安保人员的陪同下,抵达目的地后自行离开,未对后续车厢内乘车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9月1日,交通运输部官方微博针对此事回复网友,“已上报此事,正在处理。”

 

 

责任编辑: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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