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审,涉受贿枉法裁判和诈骗邻居财产(2)
专题 | 发布时间: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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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8天后,海南省委政法委通报,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前夫刘远生则涉嫌违法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
18天后,海南省委政法委通报,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前夫刘远生则涉嫌违法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
2019年11月29日,张家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日,联合调查组通报了关于网络反映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
联合调查组查明,在与刘远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16年1月张家慧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瞒报、漏报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26家公司。调查显示,与刘远生相关联的公司共计36家,已转让3家、注销或吊销8家,目前刘远生实际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5家。
经评估,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共为18.007亿元,其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9.76亿元,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与前夫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为4135.88万元。
联合调查还查明,2014年4月,刘远生将水云天小区一期售楼处的第一、第二层作为其公司的办公室,将第三层进行高档装修,设有会客厅、餐厅,不对外营业,属于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接待场所,并不时同张家慧在此宴请他人,俨然成为他们笼络政商资源的大本营。
2019年12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家慧作出逮捕决定,现羁押于海南省看守所。
被控三宗罪
张家慧落马,让苦等多年的田心清看到了希望。其亲戚、代理人之一陈子南称,他们持续向海南省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最终得到了反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3月9日出具的补充起诉书显示,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海口市公安局分别侦查终结的张家慧涉嫌行政枉法裁判案、诈骗案,应当与此前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的受贿案一并起诉和审理。
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在田心清为范起明案求助张家慧夫妇时,夫妇二人曾答应帮忙,并谎称疏通法院关系需要送法官80万元。田心清信以为真,但提出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支付该款。
双方于是商定,田心清将福海花园14号别墅作价80万元给张家慧夫妇,再由后者出资80万元去疏通法院关系。同年7月16日,该别墅以买卖方式过户到张家慧名下。因未实际支付房款,张家慧夫妇担心田心清告其诈骗,遂要求田心清出具了收到购房款的相关凭证。
同年7月,张家慧又看中了田心清家的一座“花果山”雕刻工艺品,便想通过先购买再骗回支付款的方式据为己有。张家慧便假意向田心清提出以十万元购买该工艺品,在获得工艺品几天后,张家慧又谎称范起明案仍需要给法官送钱,又将支付给田心清的10万元要了回来。
事实上,在范起明案审理过程中,张家慧夫妇并未请托承办法官及相关人员对范起明减轻处罚,也未向相关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经鉴定,福海花园14号别墅和“花果山”雕刻工艺品在2001年7月交易时的认定价格分为112.13万元和31.48万元。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张家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43.6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第26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补充起诉书还载明,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第399条第2款的行政枉法裁判罪。
澎湃新闻从接近案情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张家慧被控行政枉法裁判罪涉及两起案件。此外,她被指控的第一项受贿罪,涉案金额总计逾人民币4000余万元,行贿者包括律师及法官在内的三十余人。
澎湃新闻获得的起诉书尾页显示,全案的案卷材料和证据共41册。
田心清代理律师刘超在此前阅卷过程中,未能看到完整的起诉书和案卷资料。在17日庭审中,作为受害人代理律师,刘超会在10点以后入场参与庭审。
管辖权争议
四天前,张家慧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消息传出,关于“管辖权异议”的争论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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