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22:13北京青年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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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董鑫 2020年4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通过并颁布30周年。 政知君注意到,履新即将满三个月的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中联办官网撰文表示,在宪法和基本法的保障下,特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护,民主政制稳步推进,经济保持平稳增长,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迈上新台阶。 他同时指出,“一国两制”伟大实践已经进入了“五十年不变”的中期,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逐步显现。 而立之年,香港如何再出发? 基本法颁布时受到香港社会广泛欢迎 先来介绍一下基本法。 从1985年7月到1990年4月,基本法的起草共历时4年8个月。 1985年,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回归前的过渡时期。根据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和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任命,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于1985年7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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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草委会由59人组成,其中内地委员36人,香港委员23人。香港委员有包玉刚、李嘉诚、查良镛等工商、文化教育、法律、工会、宗教等各界人士,以及以个人身份参加的香港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和香港法院的按察司。 草委会有5个专题小组,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专题小组,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题小组,政治体制专题小组,经济专题小组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和宗教专题小组,负责具体研究基本法中的专门问题,并起草有关条文。 除了草委会,还有一个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当时香港不同阶层的200多位代表先后参加了咨委会。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在香港进行了两次大规模咨询活动。草委会对基本法草案先后作了100多处修改,其中一半以上来自咨委会整理的港人意见。 “正是因为起草过程完全透明、公开,每一条内容都经过深思熟虑,广泛凝聚了香港社会的共识,兼顾国家及香港社会各界利益,颁布时才会受到香港社会的广泛欢迎。”民建联前主席、特区立法会议员谭耀宗回应说,当年他作为香港劳工界代表,参与了咨询委员会的筹组工作。 1989年1月,起草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基本法(草案)及有关文件逐条逐件地进行了表决。 “按照规定,载入基本法的所有条文、附件和相关文件,必须经过起草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赞成。也就是说,基本法的任何条文,如果香港委员全部不同意就不可能获得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汉斌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是“一国两制”方针由构想变为现实进程中里程碑式的事件。 “五十年不变” 基本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也就是“一国两制”。 骆惠宁在中联部官网撰文中认为,“一国两制”事业的初心是“一国两制”从其作为政治构想提出,到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再到付诸实践所秉持的根本宗旨。 初心体现为基本法的立法目的,即基本法序言明确规定的“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将之概括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