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金链紧张的局面下,云南惠嘉或通过与“自己人”的交易,继续从与银行等资金方获得融资。清流工作室梳理相关裁判文书发现,2014年7月以后,云南惠嘉开始与一家名为“云南标泽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云南标泽”)有了密切资金货物往来。 2014年8月,云南惠嘉曾与云南标泽签订5225万元的国内购销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开证后对信用证款项5225万元进行了垫款,但最终云南惠嘉只还了银行203万元; 2014年9月,云南标泽与惠嘉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云南惠嘉以总价1010.03万元转让1912.927吨24度棕榈液油的货权给标泽公司; 更早的2013年12月,云南惠嘉曾获得光大银行昆明分行2.1亿元的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但直到2015年5月6日至6月23日期间,才指示光大银行昆明分行数次向云南标泽垫款,金额合计达1.38亿元。 此外,云南惠嘉母公司惠嘉集团还曾为云南标泽提供担保。2014年7月3日,广发银行根据云南标泽的申请向其发放贷款3500万元,惠嘉集团以其房产为云南标泽提供抵押担保,然而借款期限届满时,云南标泽公司并未按约足额偿还本息。 尽管表面上云南惠嘉与云南标泽并无股权关系,但云南标泽历史股东名单中,曾出现过多位与惠嘉集团关系密切人员的身影。云南惠嘉与云南标泽之间的贸易,一度让惠嘉集团从包括银行在内的资金方获得了更多融资,也给资金方留下了一系列坏账。 安徽华文或多次涉足融资性贸易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云南惠嘉、云南标泽也出现在了安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出版集团”)近几年的报表中。 安徽出版集团是上述诈骗案“受害者”安徽华文的母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后者84.3%股权。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20年末,安徽出版集团对云南惠嘉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46亿元。 云南标泽同样也出现在安徽出版集团截至2020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表中,明细表显示,应收账款2.8亿,计提坏账准备4200万。 2022年1月,安徽华文原董事长王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安徽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王民“擅权妄为,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公然置国有企业发展、国有资产安全于不顾,在代理进口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吃里扒外、损公肥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 清流工作室调查发现,除了上述与云南惠嘉的代理进口业务,王民任职安徽华文董事长期间,安徽华文或曾通过融资性贸易向部分企业变相发放贷款。 2017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曾下发《关于进一步排查中央企业融资性贸易业务风险的通知》,对判定融资性贸易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融资性贸易业务是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无商业实质的违规业务。 这种形式的融资性贸易常见于于民营企业与国企之间,民营企业设法使国企加入贸易链条,以借贸易之名,行借贷之实。 上述通知同时指出融资性贸易的主要特征,一是虚构贸易背景,或人为增加交易环节;二是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上下游之间存在特定利益关系;三是贸易标的由对方实质控制;四是直接提供资金或通过结算票据、办理保理、增信支持等方式变相提供资金。 裁判文书网显示,2012年,安徽华文接受黄山一家贸易公司的委托,代理进口或采购化工产品,但是委托方和担保方最终未能未能偿还款项。安徽华文因此提起诉讼。但法庭上,贸易中的“国际货物买卖的事实”是否存在,成为了争议焦点。 在典型的融资性贸易中,上游企业委托资金提供方对指定下游企业采购,资金提供方在采购时将贷款发放给下游企业,再由上游企业在返还货款时完成还款,在这样的交易中,货物有时可以并不实际存在。 安徽华文就至少在上述案件中,被指贸易中的货物并不存在。 中转仓储方金龙鱼,责任几何? 那么,作为中转仓储方金龙鱼,在这起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合同诈骗案中,到底责任几何,可能是值得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