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观从工业文明时期到当前数字经济时期,垄断的表现也大相径庭。简要来说,我们大致可以将此其间的垄断分成四类: 第一类垄断称之为自然垄断。例如沙特阿美公司,坐拥开采成本特别低、品质特别好的油气资源。据此,沙特阿美就有可能在边际上形成对全球油价定价权的垄断——这也就是资源型的垄断。没办法,造物主就这么安排了。 沙特阿美公司 资料图:来自网络
第二类垄断称之为行政垄断。在一些计划经济国家,特别容易形成对企业的行政权力型垄断。行政垄断对竞争的扭曲是最为严重的,除非行政权力得以纠正,否则垄断不会消除。 第三类垄断称之为技术垄断。在自然资源垄断和行政权力垄断之后的技术垄断,就是随着后工业文明时期的信息化而逐步出现的。 我们举一个例子:VISA和Windows都曾经长期被美国的司法体系所视为眼中钉,试图对它们发反起垄断诉讼。其中VISA就是典型的技术垄断。 VISA作为信息化早期的一个超级平台,它的技术垄断,简单而言可以这样描述: 一个国家假定有100家银行,那么每家银行都发行银行卡,要使得银行卡能够在各家机构都能够通用互联互通的话,我们需要多少条专线把各个银行的数据中心两两互联呢? 根据数学计算可知:我们大概需要4950条专线,才能够使得100家银行卡能够互联互通的使用。再增加一家发卡行,则需要增设100条专线才能互联互通。 资料图:来自网络
而VISA这一超级平台的出现,则以其银行卡产业的“四方结构”改变了局势:当所有发卡行的数据中心连接到VISA平台后,人便不再需要4950条专线,只需100条专线与VISA平台连接即可。进而再增加一家银行,也只需将专线从100条增加到101家而已。 这就是平台的优势:它能够形成技术垄断、平台垄断优势的同时,还可声称自己大大地降低了市场外部性、提高了交易效率,并增加了消费者福利。 著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便曾经说过:在全球范围之内,比较起对Visa提起反垄断诉讼的复杂程度,对Windows发起的反垄断诉讼就简单得像小菜一碟。对VISA等提起凡垄断诉讼的都甚至不是普通的商业机构,而是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可见,应对与处理技术垄断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 但垄断没有最复杂,只有更复杂,数据寡头已降临。 时至今日,在数字经济时期,当技术垄断和大数据资源混合在一起,便有形成了数据寡头——这便是我们所说的第四种垄断类型:数据垄断。 数据寡头的特点和原来的Visa或Windows这种技术/平台垄断还不尽然一致: 数据寡头绝对垄断特定行业,比如说支付领域内,可能只有一到两家便占据市场份额的99%,甚至更多。而在传统的线下支付领域,则还有Visa、MasterCard、银联等多家中大型竞争者的存在。 数据寡头绝对封闭地垄断特定行业。百度会哀叹其始终没有形成生态圈闭环,而数字寡头们最擅长的就是“闭环”。数据寡头时期垄断的形式也更多样,并不仅仅是垄断技术、垄断市场、垄断消费者和垄断产品;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超级平台的垄断,导致了一个被称为“闭环”的数据垄断。这足以保障垄断者在垄断中自我膨胀。 如今,数据垄断问题在数字时代变得突出,受其拒斥的不仅是消费者和竞争者,甚至可能包括中央银行等政府机构。 02 新石油: 数据垄断与数据孤岛 在数字经济时代,人们正渐渐地将数据看成是新时代的石油。工业时期的标识也许是电气+煤钢,数字时代的标识也许是技术+数据,也就是今人人人乐道的技术赋能,数据驱动。通俗地比喻,技术象发动机,而数据是石油。 数据资源因其半衰期而稀缺,而非无限 2017年5月,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刊发了一篇文章,题目名为《世界上最有价值的资源不再是石油,而是数据》,将数据的重要性提到了无与伦比的高度,比工业时期的石油更重要——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期的最重要的资源,一旦脱离了它,我们便无从进行各种各样的有效和精准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