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长沙医学院对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长沙市税务局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 他表示,是否交税,不应凭其单方说法,而是依据政策。如果该校有法律救助渠道,就按正常法律救助渠道执行。税务局也鼓励支持该校行政复议或诉讼,要么需先交税,要么提供纳税担保,“但该校的手续,又不符合担保的法定条件。” 李局长称,长沙不止这一所民办高校。还有一所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就是走正常的行政复议程序,再走行政诉讼。在全国范围内,有的民办高校征收,有的地方没有征收,总局和财政部门也层层做了回应。 “长沙医学院想纳税担保,得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的合法资料。我们也答复过该校,不符合法律手续,无法受理。我们是按执法程序走,15天内没交税,我要进行催缴,催缴之后就是催告,之后再强制执行,我要保证国家税款及时且足额。”李局长说。 九派新闻记者 徐鸣 张盼港 【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