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致力于提倡与树立建设性的学术品格。多数情况下,我主张立字当头,破在其中——立了正确的才能破除也等于破除或扬弃谬误的。事实已经证明,没有立即没有建设的单纯破坏,带来的常常只能是失范、混乱、堕落,这种真空比没有破以前还糟糕。 第五,所以我提倡理解,相信理解比爱更高。 甚至于批评谬误,也要先理解对方,知道他是怎么失足,怎么片面而且膨胀的,知道他的局部的合理性乃至光彩照人与总体的荒谬性是怎么表现与“结合”的。而不是简单地把对方视如妖孽。没有人有权利动不动把对立面视如妖孽、牛鬼蛇神。 我主张见到自己没有见过或弄不清楚的事物先努力去理解它体味它,确有把握了,再批评它匡正它。我不赞成那种凡遇到自己不明白的东西就声讨一番,先判罪再找理由的恶习。自己弄不懂的东西不一定就坏,对于自己闹不明白的东西明智的做法是一看二研究,不行就先挂起来。 所谓理解也就是弄清真相的意思,先弄清真相再做出价值判断,这是最根本的原则。先做出价值判断再去过问真相,乃至永不去过问真相:这是聪明的白痴的突出标志。 任何人试图以真理裁判者道德裁判者自居,以救世主自居,众人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不要随便信他。 所以我提倡费厄泼赖,不相信鲁迅的原意是让人们无止无休地残酷斗争下去。 所以我赞成不搞无谓的争论,对于花样翻新的名词口号,对于热点热门,对咋咋呼呼,我常常抱不为所动所怒,静观其变,不信其邪,言行对照,比较分析的态度。 所以我常常怀疑关于自己已经发现终极真理的自我作古的宣告。 第六,我承认特例,但更加重视常态,我梦想某种瞬间,但更重视经常,我不相信用特例和瞬间来否定常态和一般的矫情。不管这种矫情以什么样的大言的形式出现。 所以我原谅乃至常常同情凡俗,认为适度的宽容是必要的。 待人,我喜欢务实态度,我宁愿假定人是有缺点的,多数是平庸的,平庸不是罪,通俗不是罪,对于有毛病的人不必嫉恶如仇。利己也不是罪,但是不能害人,害人害国,只知谋私利,我很讨厌。 用到学术讨论上,我认为百家争鸣之中必然会有大量的浮言、偏言、陋言、“屁话”。我也说过许多次,一“百家”中,有三两家深刻而又真实的论述,也就不错了。如果你认为这个“出金率”太小,并因而废除百家争鸣,说不定离真理更远而不是更近。不能因噎废食。 我当然承认特殊,承认特例,但是我不能苟同用特例否定一般规律。例如一谈到爱就强调不能爱结核菌,一强调业务就辩驳说某位烈士并非因了业务好而伟大等,这都是无聊的诡辩。我们重视特例,我们更应该着眼于一般,着眼于群体,着眼于正常情势下的状态。宽容云云,当然指的是常态,不是指与敌人拼刺刀的那一刹那。连这种废话都要说一说,我为此深觉遗憾。 第七,求学求知方面,我重视学习语言、外族语言、哲学、逻辑和一般的数学科学常识。我好读书看报,喜思索,常对比,愿探讨,不苟同,不苟异,相信许多真理要经过实践的检验。相信生活之树常绿。相信真、善、美各自之间与相互之间有许多相通互补之处。 我有兴趣于那些表面如此不同而实际如此接近,以及表面同属一类,实际如此不同的世间事物。看出这个,才是有趣的发现。 我特别希望能够培养自己的最不相同与相干的知识技能至少是接受欣赏的范围。例如直观的诗与逻辑的理论。例如地方戏曲与交响乐以及摇滚乐。我每天都在警惕与破除自己的鼠目寸光,固步自封,仍然没有完全摆脱此种病魔的阴影。 第八,我重视结论,也重视方法。看一看他的方法,就可以看出他是不是以偏对偏,以暴易暴,以私易私。我常常发现激烈冲突的双方用的是同一种有我无你的方法,抹杀事实的方法,六经注我的方法,先有结论而后雄辩的方法,乃至吹牛皮说大话装腔作势吓唬人的方法。 我得益于辩证法良多,包括老庄的辩证法,黑格尔的辩证法,革命导师的辩证法;我更得益于生活本身的辩证法的启迪。所以我轻视那种哩哩口罗口罗,抱残守缺,耍丑售陋,自足循环,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其三的死脑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