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清宫政事机构与制度
在乾清宫被康熙帝改造成一座政寝合一的宫殿后,相应的服务机构也随之建立,位置就在乾清宫东西两庑及东南、西南两庑各间。它们的名称,有些直接反映了机构的功能,有些则较为含糊。本文根据机构所在位置,罗列如下:
日精门北之东庑:从北向南,为御茶房、端凝殿、自鸣钟处;
日精门南之东庑:从北向南,为御药房、祀孔处;
乾清门内东南庑:从西向东,为阿哥茶房、尚书房;
月华门北之西庑:从北向南,为懋勤殿和批本处;
月华门南之西庑:从北向南,为尚乘轿和内奏事处;
乾清门内西南庑:从东向西,为侍卫值房、敬事房和南书房。
上述14个机构中,《国朝宫史》明确记载直接为皇帝理政服务的,有懋勤殿、批本处与内奏事处三个。关于它们的设立与制度分述如下:
(一)懋勤殿与秋谳勾到之制
秋谳勾到之制,是指清代于秋季处理对死刑案件的最终判决。行前需先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所谓“三司法”,根据案情及初步意见,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祀”五类,上报朝廷复审,由皇帝最后以“勾”的形式予以裁决,称勾到。这样一个能够最终决定罪犯命运之制度的举行,选择在乾清宫西庑一个南北长不过3间,东西进深仅仅1间的狭窄偏殿懋勤殿中,不能不说与该殿最初的功能及康熙皇帝的行为方式相关。
懋勤殿是距离乾清宫最近的一处理政机构,最初是玄烨少时一座书房。史载:“圣祖仁皇帝冲龄曾读书于此。今为内廷翰林兼直之所。凡图书翰墨之具皆贮焉。每岁秋谳时,刑科覆奏本上,皇上御殿亲阅招册,内阁大学士、学士及刑部堂官面承谕旨于此。”
第一次明确记载康熙帝君臣在懋勤殿处理秋审重犯之事,是在二十二年十月十四日。康熙帝早晨先行御门听政,“午时,上御懋勤殿,召大学士、学士等入,酌定在京秋审情真重犯。命大学士、学士等坐,上取各犯罪案逐一亲阅,再三详审其情罪。上谕曰:人命事关重大,故召尔等入内殿共相商”。这一天共审核了23件命案,费时颇长,康熙帝特别说:“今日事繁时久,尔等可用饭去。随命坐批本房,赐大学士、学士、记注官食并茶。”这段记录不但表明康熙帝第一次在懋勤殿与朝臣商讨秋审事务之繁劳,也表明懋勤殿被玄烨称作“内殿”。
这次在懋勤殿并未解决勾到之事。几天后,“上御内殿。大学士、学士等,捧京师秋审罪犯三覆奏本,面奏请上谕”,康熙帝逐一披阅后说:“人命关系甚重。朕于一切应死人犯,有一线可生之路,即令缓决。饬所司再行研审,此各犯姑缓勾。”很显然,这是一次大臣请皇帝对三司法定秋审案的勾到之事,玄烨决定“缓勾”的地点,就是在被他称作“内殿”的懋勤殿。
第二次在懋勤殿勾到,是两年之后的二十四年十一月丁丑日。这次有一些类似仪式的记录,现摘录如下:“上御懋勤殿。大学士等以处决重囚疏,请上谕。上曰:‘兹事重大,人命所系。虽经廷臣详讯,朕已矜减多人,而情实各犯,苟可生全,姑令缓死。朕与尔等详议之。’赐诸臣坐。御案先设招册,上一一详阅。谕大学士等曰:‘尔等携有招册节略折子,各取出比对。’因命大学士王熙、学士牛钮执笔,于应勾者,先勾于折子内,有拟议未定者,姑点之,俟再议。重犯六十六人,谳词一一览毕。上咨询详慎,至再至三。乃命牛钮、韩菼于御案傍批红。所勾者凡二十有九人。”从前引这两次勾到的记录看,君臣第二次于懋勤殿的讨论,应该是懋勤殿秋谳勾到仪的起始。
此后,直到康熙六十年,清代最重要的官方文书——《清圣祖实录》或《清圣祖起居注》,都再无懋勤殿秋审勾到的记录。我们只能说,懋勤殿办理秋审勾到事,始于康熙朝,而真正将其定为“仪制”,则是到了乾隆朝编纂《国朝宫史》之时。“勾到仪”被列入其书“典礼篇”,与“御门听政仪”、“常日视事仪”等并列为皇帝办理国政大事等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