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据通报,经查,韩江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官商勾结、亲清不分,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各种手段大肆聚敛钱财,私德不修,家风不正,对家人不管不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纪违法后,不但不向组织主动报告说明问题,反而指使他人伪造证据、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违规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多套高档住宅、多辆豪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谋取私利,违规插手和干预司法活动;逾越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政府产业资金支持、工程项目承揽、刑事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巨额不当利益,不仅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而且多次公然向他人索要巨额财物。 韩江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此前在今年3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称,韩江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韩江龙,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黑龙江巴彦县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学历。 1997年9月-1998年2月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绥芬河镇政府秘书; 1998年2月-2002年10月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委组织部科员; 2002年10月-2005年11月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委组织部电教办副主任; 2005年11月-2007年6月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市委办副主任兼市委、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2007年6月-2008年11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招商办主任助理; 2008年11月-2009年5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投资服务与市民办证办照中心副主任; 2009年5月-2009年12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办副主任; 2009年12月-2010年2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办副主任兼镜泊旅游名镇建设副总指挥; 2010年2月-2011年6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办副主任兼镜泊旅游名镇建设副总指挥、牡丹江名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2011年6月-2011年10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办副主任、调研员; 2011年10月-2012年3月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2012年3月至2015年9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党组书记、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1月-2021年12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1年12月-2022年3月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