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措施》共9方面举措,提出将“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抓好抓实,扩大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自2021届起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
《措施》要求规范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开展社会保险欠费集中清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免收滞纳金,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的企业,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扩大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参照当地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给予补贴,最长补贴2年。
继续实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年度内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在岗人数达到3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为20人以上)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补贴。被评为“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对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申请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实施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最长3年的担保贷款,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返乡创业人员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对在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营主体),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建设村(居)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符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将基层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扩大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2021届起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持续优化国有企业人才结构,招收大专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上年实现一定比例的增长,注重招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对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各类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符合条件的落实见习留用补贴。
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
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提高至5000元。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在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中实施以工代赈,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将“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抓好抓实,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重点行动。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培育100家以上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
以下是《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全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府〔2020〕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