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副院长谢某。 新京报记者 大路 摄
“痴呆”副院长承认虚假诊疗 “从他在医院的表现和平时参与的公开活动来看,很可能是假诊疗,利用医保为别人开药。”该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2019年1月12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致电当事副院长谢某求证其被诊断为痴呆一事,他承认“自己参与虚假诊疗”。 谢某向新京报记者描述,“因为有家属患有老年痴呆,并且老年痴呆症会有一定的遗传倾向,自己开药是用于预防治疗”。 而对于其是否亲自到北大国际医院神经内科门诊进行过诊疗,他回复称,“是让手下的人去办理的,自己没有去过门诊,至于医生怎么写的,不清楚。” “我只是开过安理申片(盐酸多奈哌齐片),”在与记者通话时,谢某不断强调,他在进行虚假诊疗期间,只用过一种药物。但是,根据临床数据显示,谢某还开过甲钴胺片、维生素C片、琥珀酸亚铁片、银杏叶提取物等药物。 在谈话中,谢某希望记者将此事“压下”:“我也不想为这个事惹太多事,如果说这个信息仅仅是在您那,我也希望您就把这个事压下,您看怎么样?未来咱们来日方长。原则上不允许做预防性治疗,但是从我个人角度,我也没有想这么多。” 1月17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行政楼内见到谢某。 根据其介绍,北大国际医院神经内科医生杨某某是第一个为他进行虚假诊疗的医生。但临床数据显示,除了杨某某之外,神经内科医生王某某、赵某某都为其进行过虚假诊疗。 新京报记者从国家卫健委官网查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发现,医疗机构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据现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四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卫健委公布《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北京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做出相关规定。行动计划明确对医疗机构严格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同时列出多项“禁令”。 行动计划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要严格各岗位和环节管理,不得出现通过挂床住院、虚记服务、冒用身份、串换项目、违规收费、伪造文书票据、虚假宣传、不合理诊疗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展各项服务,不得分解诊疗和过度医疗。不得出现分解处方、分解检查、分解住院、不合理增加诊疗项目、“术中加价”等行为。
▲1月17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副院长谢某办公室内见到谢某,谢某手持两张医院的贵宾体检卡向记者提出“封口”。 新京报记者 大路 摄
药方多了不对症的药 在北大国际医院,还有知情人举报该院肛肠外科一名副主任医师谭某经常根据就诊者是否使用医保,来决定是否多诊病症并开药的情况。 2019年1月7日上午9时许,新京报记者来到北大国际医院门诊大厅,缴纳60元的挂号费,取得这名副主任医师的门诊号。 11时30分许,新京报记者进入13号诊室由其接诊。 “哪里不舒服。” “可能有痔疮。”记者回复道。 “到床上侧卧,我给你检查一下。”谭某没多问,指引记者前往旁边的诊床上,要求记者脱掉裤子接受检查。 站在一旁的另一名男记者全程用视频记录下检查过程。 整个检查过程不超过10秒。这名副主任医师向记者说道,“你这个是肛裂和内痔,问题不大,吃点药就好。” 检查结束,医生问清记者为自费后,坐在电脑前填写门诊诊疗项目收费清单。根据清单上显示,临床诊断为肛裂和内痔,项目名称检查为肛查和肛门镜检查,诊疗费用共计10元。然而,他在对记者进行检查时,只是用手指进行诊断,全程并未使用肛门镜等其他医用器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