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介绍,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新中国成立之时,党和国家就确定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建立起来。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新焕发了生机活力,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和阐述,也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开创新局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机活力。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完善和发展,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功效。集中表现在:一是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全面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三是有效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四是切实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五是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民主渠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明确回答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些重大问题。 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适当增加基层人大的代表数量。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 袁曙宏:进一步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 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介绍,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重视。 《决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越深入发展,就越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更加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不断为解决党和国家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光明前景。 为此,《决定》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制度的保障举措。 一是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必须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这些方面,来进一步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二是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保障善治。 三是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的战略高度,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