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提出“大中小并举” 我从1983年开始担任山西省省长,1992年离任。我上任后的第一件事是作调研。带着省政府厅局长下基层,了解各地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情况、工人生产情况……以及一些存在问题,这样走了一个多月。当时的山西,经济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下游。从农村来说,由于地处黄土高原,十年九旱,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旱能力低,基本上是靠天吃饭,老百姓就是种点粮食,没有什么别的收入。时间长一点我也感受到,山西主要靠煤,想还是在煤上做文章,多出煤吧。 1983年,山西省煤炭年产量已达到1.59亿吨,但远远不能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要求。山西确定建设能源重化工基地之后,按照初步规划,国家要求山西原煤产量1990年达到2.3亿吨至2.5亿吨;到2000年,产量要达到3.6亿吨至4亿吨,外调2.7亿吨至3亿吨。所以,我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进行建设,走什么路子。我下去调查了一个月,一直思考煤炭产量怎么能上去。 当时,由于受单一所有制结构思想的束缚,我国几十年来发展煤炭工业主要靠建设国营大中型煤矿。“六五”计划期间,国家安排在山西开工兴建的40项大中型项目中,煤炭建设项目有10项,其中包括扩建改建八大矿区(大同煤矿、轩岗煤矿、西山煤矿、汾西煤矿、阳泉煤矿、霍州煤矿、潞安煤矿、晋城煤矿)和新建古交、平朔两大矿区。 山西是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有条件、也应该建设一批大型骨干煤矿,一个国家没有一批决定着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企业是不行的。但是,单靠发展大中型煤矿无法适应国家建设对煤炭的需要。当时面临的实际情况是:一方面,国家建设急需煤炭,但建设大中型煤矿周期长,少则三五年,多则七八年,远水不解近渴,且改建、扩建的投资大,国家经济比较困难,没有那么多钱,另外,到2000年,这些统配矿的产量尽最大努力也只能达到2亿吨,缺口还很大;另一方面,山西煤炭资源分布广,全省80%的县(区)地下有煤,老百姓有挖煤的传统和经验,实行联产承包后,农村也有剩余劳力,可以从事煤炭开发。 依据对客观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1984年上半年,我提出“大中小并举”,即在搞好国营煤矿的技术改造和重点矿井建设的同时,由地方和社队办一批中小型煤矿,作为统配煤矿的补充,这既可以加快能源基地的建设,也可以使山西农民很快富起来。 那么,怎样发展地方和社队煤矿?我当时提出了十条措施: (一)大中小一起上,原则上国家办大矿,地方、社队办中小型矿。 (二)统一规划煤炭资源,有计划地给地方和社队小矿足够的煤炭储量,不仅仅是边角煤、风化煤。小矿的资源要有保证。 (三)多方面开辟办矿的资金渠道: 一是群众集资办矿,个人、集体办可以,联营也行,山西农民存款有13亿元,拿出一部分就很可观;二是国家、地方借给社队发展基金,免收利息;三是国家投资,包干给地方建矿。 (四)社队借款办矿,在还清贷款前免交税利。还清后所得利润交够国家的,留给集体的,剩余全部是自己的。 (五)煤炭运输允许国家、集体、专业户、联营户一起上。允许社队矿自产自销,价格不受限制,国家不干预,由双方自行商定;也可以和国家签订合同交售给国家。 (六)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小煤矿、大电站”,即大电站用小煤矿的煤,煤价和补贴均按国家统配煤的规定办。 (七)一部分机械工业要转向为中小型煤矿服务,生产风机、水泵、溜子、绞车、煤电站、矿灯等专用设备。改造中小矿,保证安全生产。 (八)建立地方矿的地质勘探和设计队伍,使地方和矿不再为这些事犯难。 (九)采取各种形式、多种渠道为地方矿培训技术和管理人才,从老矿抽调一部分技术工人到小矿工作。 (十)制定地方和社队矿的管理条件,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乱采乱掘,逐步实行正规生产。 省政府讨论方案时也有不同意见,但是后来还是定了下来,否则产量上不去,满足不了国家需要。省委通过后上报国务院,得到批准。 二、煤炭带动了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实践证明,这是一条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的路子。 乡镇办矿很简单,由于山西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好,有的地区浅层煤离地面只有几十米,挖个洞就出煤,很快就能采上来。在这些地方建设矿井投资省,一般小型煤矿当时吨煤投资20元左右,生产成本低,只要有政策,农民积极性很高。很快,老百姓富了,国家煤炭满足了。到1989年,全省乡镇煤矿由1980年的3000多个发展到6000多个,煤炭产量由3000万吨增加到1.13亿吨,超过了国家在山西的统配煤矿的产量。1990年乡镇煤矿已占到全省煤炭产量的41%,成为山西煤炭工业中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山西乡镇煤矿生产能力由3000吨扩展到1.13亿吨,只用了国家几亿元贷款,主要是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和煤矿自身的积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