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是党的机关报,是宣传政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的工具。
1948年4月2日,毛泽东途经晋绥边区时,对《晋绥日报》和新华社晋绥分社编辑人员发表了重要谈话,这一谈话对无产阶级党报性质、作用、任务、文风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作了明确的界定。
毛主席在谈话中明确指出:“报纸的作用和力量,就在它能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从而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进而认同、拥护与支持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
毛泽东认为,党的方针政策是为人民利益服务的,通过报纸让群众认识到党的政策和自身利益的一致性,从而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奋斗,是党报宣传的应有职责。由此出发,他指出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不仅要让领导干部知道,还要让广大群众知道,因此,要通过党的报纸或刊物进行实事求是宣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他还针对群众不了解土改政策这一情形,指出报纸、电台都应当发表、广播这一政策,以便让群众了解、知悉这一政策。他认为只要群众了解了党的方针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就会“齐心来做”,就能够把党的政策落实好,贯彻好。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最高领导人提出的一系列思想、理论、文化、新闻、舆论工作的新要求,都是我们党报应当承担的职业和社会责任,这是由党报自身的性质和定位决定的,无论如何改革、如何变化、如何创造,这些根本职能是不会变的。
既然这些基本职能没有变,党报的性质就没有变。毛主席提出的:“能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这一要求就没有变。
随着互联网及自媒体的高速发展,“转场阅读”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方式,由读“纸”转向读“屏”读“网”,传统印刷媒体式微已是不争的事实。
《湖北日报》作为湖北省委的机关报,所载的文章能得到《红歌会网》的转发,“从而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进而认同、拥护与支持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这本应该是湖北日报的光荣和自豪,这也正体现了党报的性质、作用、任务等。
让人不可理的是,湖北日报作为一家党的机关报,面对红歌会网的善意地转发和扩大传播,不但不感谢、不支持,却将别人的转载当成“捞钱”的机会,竟然起诉对方“侵权”,索要巨额赔偿。
请问湖北日报,你们还是党的机关报吗?你们办党报的宗旨、性质和方针是什么?难道堂堂的一家党的机关报就成为你们单位创收的“自留地”了吗?
如果一家党的机关报自降身份,等同于一家只为挣钱的“私人企业”,干脆趁早将“党报”的这项“帽子”摘掉好了。
通过“湖北日报起诉红歌会网”以及“涉嫌金融暴雷”等这些事实,再一次证明党报的“市场化”必然走向“金钱化”,党报的市场化必然会违背党报的性质和宗旨,不择手段地“捞钱”就成了他们的宗旨,他们哪里还管宣传不宣传“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
【文/晨风细雨,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