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宝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宝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宝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宝华简历
刘宝华,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河北宁晋人,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
1984年1月至1998年7月,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部等单位工作(其间: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中央讲师团(江西)党委委员、团委书记;1990年至1995年,在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大学在职学习,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经贸委电力司经济运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
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其间: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在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机构改革待分配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司长(正司局长级)
2014年5月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其间: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挂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中央党校第63期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7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历摘自国家能源局网站)
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和河南省监委消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刘厚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南省监委监察调查。
刘厚成简历
刘厚成,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山东汶上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1984.02-1999.07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
1999.07-2011.01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兼中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10月起享受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主任待遇)
2011.01-2012.03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兼中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2.03-2013.11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兼北京中核华建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2013.11-2014.02 中核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筹建工作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北京中核华建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2014.02-2018.08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其中2016年3月前兼中核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中核华建资产管理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