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杨女士证实这封《举报信》是她亲笔所写。《举报信》中,还附上了楚挺征与她的几条微信聊天截屏。 4月1日,楚挺征向杨女士道歉,并表示:“为昨晚给你造成的困扰和愤怒,挺征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请给我机会赔罪……” 当日下午2点23分,楚挺征还用藏头诗的方式,写给杨女士一首诗,“抱朴守拙难学来,歉意只怪醉一回。诗书文章春风好,妍鲜明媚还照开”,并附一句英文:Even if it rained yesterday,the sun also rises.[意即:即使昨天下雨,(今日)太阳照常升起]。 当日下午6点09分,楚挺征再次向杨女士发出信息:“请问能给我一个机会弥补么?” 楚挺征自辩,道歉是未尽到“该有的关心关照” 《举报信》的流传,使得事件在网络及媒体迅速发酵。 2020年4月7日,郴州市北湖区委宣传部发布情况通报称:鉴于楚挺征同志违规接受吃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4月6日,经中共北湖区委研究决定,免去楚挺征同志党内职务,并按程序免去其他职务;对其违纪行为,由中共北湖区纪委予以立案审查;涉嫌猥亵他人违法行为,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已依法受理案件,正在调查。对违规参与吃请的其他公职人员,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当日,楚挺征也接受了红星新闻的采访。他说,其与杨女士,“我们之前聊得来,关系不错,也有很多共同话题、共同语言。我们彼此间存在好感、互相欣赏,平时也会相互分享一些好听的音乐或书籍,交流工作、生活讯息,但不是那种非正常的关系。” 对于酒局次日微信向杨女士道歉之事,楚挺征解释说:“我是法学硕士毕业的,也从事过法律工作,如果我认为我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就绝不会出现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过错的致歉内容给她。 “那晚吃饭是我叫她去,她和她带来的朋友喝多了,后来听说她在我朋友车上吐了,但当时我爱人喊我回去,我就回去了,没能陪到最后并送她们回家。我对因没能尽到男士和邀请者该有的关心关照表示歉意,所以致歉,但致歉绝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北湖区委书记被免职,楚挺征涉嫌罪名变更 不过就在楚挺征接受媒体采访的第二天,即2020年4月8日,他被警方传唤;4月9日,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刑拘。在警方调查阶段,他涉嫌的罪名是强制猥亵罪。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界人士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因为楚挺征曾在北湖区检察院工作等原因,出于回避原则,此案进入检察院阶段后,移交到了郴州市宜章县检察院。 2020年6月24日,宜章县检察院以楚挺征涉嫌强奸罪,向宜章县法院提起公诉。《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等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在楚挺征移送检察院前一个星期,即2020年6月17日,时任北湖区区委书记被免去北湖区区委委员、常委、区委书记的职务;同年8月,转任郴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此外,参加了3月31日楚挺征饭局的其他公职人员,包括郴州国企系统的负责人员,也分别受到了免职等处分。 一审被判刑三年,楚挺征不服上诉 郴州市宜章县法院一审审理了此案。 接近案件的知情者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杨女士作为被害人参加了一审的庭审。她亦提出,楚挺征在公共场所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加重处罚;同时请求法院赔偿其律师费、邮寄费、医药费等经济损失56013.46元。 楚挺征辩护称,在2020年3月31日的饭局上,杨女士喝了很多红酒,他叫她不要喝醉了。“可能是他(即楚本人)拉着杨女士的手进了(隔壁的)202包厢……从201包厢到202包厢,这个过程有10到12分钟左右,两人发生了暧昧的肢体接触,但他及时克制住,没有超越道德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