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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399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涉案金额815万余元

专题 | 发布时间:2020-08-20 | 人气: | #评论#
摘要:朱国亮/新华社 2020-08-20 16:52 字号 新华社南京8月20日消息,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日前披露,调研发现南京地区监管场所有399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目前已发出10份诉前检察建

朱国亮/新华社

2020-08-2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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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8月20日消息,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日前披露,调研发现南京地区监管场所有399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目前已发出10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停发、追缴。
 
今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成立专题调研组,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2017年至2019年,南京地区监管场所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服刑人员有399人,其中南京籍231人,总涉案金额815万余元。
 
按相关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应停发基本养老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放但不参与调整;在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应暂停发放。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在于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交换渠道不畅。涉案或被判刑退休人员养老金停发工作涉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和人社部门,这些部门间目前尚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异地判决、服刑人员信息更是难以完整追溯和查询。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南京市检察机关目前已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件,部分南京籍服刑人员养老金已停发,正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对违规发放的养老金进行追缴,其他服刑人员养老金停发、追缴工作还在进行中。
 
另外,南京市检察机关还建议由人社部门牵头,各司法机关配合,尽快建立市域信息共享平台和常态化协作机制,并将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情况纳入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范畴,将违规领取、拒不退还等情形纳入服刑期间表现,作为减刑、假释的评价依据之一。
 
(原题为《南京399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

责任编辑: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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