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求助平台病了,该如何救?(2)
专题 | 发布时间:2019-12-17
| 人气:
| #评论#
摘要:另外还有专家认为,当前由于缺乏明确的主管机构,网络求助信息平台缺乏明确可行的退出机制,这也影响到相关平台整改的力度与效率。 创新治理方式
另外还有专家认为,当前由于缺乏明确的主管机构,网络求助信息平台缺乏明确可行的退出机制,这也影响到相关平台整改的力度与效率。
创新治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王振耀等专家和业内人士对网络求助信息平台的积极意义持认同态度,各方一致认为要在保证平台救助效率高、覆盖广优势的同时保障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赖于建立一套创新、长效治理机制。
——补齐法治短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表示,网络个人求助平台应在法治规范之下运行,通过行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等不同层次的约束力来确立和完善平台应当承担的责任。金锦萍建议,应通过立法形式要求平台承担起作为所募集款项的受托人,代表赠与人向违反约定或者刻意欺诈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以此树立平台的积极责任。
——调整运营模式。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募资总监高俊旭建议,网络求助信息平台需找到商业和公益的平衡点,“可适当引入第三方公益组织、慈善机构,介入到对求助人信息和后期资金使用情况审核中来,也能在平台经营行为越界时起到调节作用。”
金锦萍认为,网络求助信息平台运营带有特殊性,赠与人在信息真伪判断、服务质量判断、平台尽责程度判断等方面均居劣势,因此应由非营利组织或采用非营利模式进行经营。
——监管适度介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林少伟认为针对相关业务特殊性,可构建一个由民政、工商、网信、银保监会等部门主导的联合监管机制。
王振耀建议,通过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并用,为网络求助、互助活动形成一套社会性对话机制和评价机制,在发扬中国互助精神优良传统基础上,建立起中国特色互助体系。
(原题为《网络求助平台病了,该如何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