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财经 国内 人文 生活 关注 图库 艺术 关于

专题

旗下栏目: 专题 地市 县域 乡情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赵春涛、许燕辉、楼书丹提起公诉

专题 | 发布时间:2019-05-13 | 人气: | #评论#
摘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2019-05-13 17:51 字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5月13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赵春涛、许燕辉、楼书丹提起公诉。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春涛涉嫌受贿、单位受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2019-05-13 17:51

字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5月13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赵春涛、许燕辉、楼书丹提起公诉。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春涛涉嫌受贿、单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日前,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正厅级)涉嫌受贿、单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伤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春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春涛利用担任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内蒙古电视台台长,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作安排、工作关照、合同履行、业务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身为内蒙古电视台台长、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内蒙古电视台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单位名义收受巨额回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指使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一人轻伤;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不依法履行职责,阻挠、干扰纪检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工作,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许燕辉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局原局长许燕辉(副厅级)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燕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燕辉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局局长以及兽医工作站站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楼书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安徽省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楼书丹涉嫌受贿一案,经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郎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楼书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郎溪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楼书丹在担任旌德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并兼任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领导组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股权转让、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采矿许可证办理及延续、担保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题为《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赵春涛、许燕辉、楼书丹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良贤
首页 | 资讯 | 财经 | 国内 | 人文 | 生活 | 关注 | 图库 | 艺术 | 关于 | 名人堂

Copyright © 2014-2016 中国经济报道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67457号

电脑版 | | 移动版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