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下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受贿、强迫交易、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马建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中包括: 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马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马建1956年出生,江西人,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后改名西南政法大学),大学学历。曾任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副部长。2015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马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与郭文贵共谋 多次强迫他人转让公司股份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4年,马建利用担任国家安全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郭文贵(在逃)及其实际控制的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亿余元。 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马建与郭文贵共谋,分别指派人员采取威胁等手段,多次强迫他人转让公司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及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实现政泉公司控股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这一起强迫交易罪,马建与郭文贵如何共谋,在2018年10月12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政泉控股强迫交易案一审公开宣判”中,有过详细介绍。 2008年至2014年,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文贵(在逃)为进入金融证券领域,决定以政泉公司的名义收购民族证券的股权并实现控股。 为排除收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郭文贵找到时任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帮助解决,马建表示同意。 同时,郭文贵指使时任政泉公司投资顾问的郭汉桥、时任民族证券董事长的被告人赵大建具体负责收购事宜。 在收购民族证券股权及增资扩股过程中,郭文贵经与马建共谋,由马建以国家安全部发函或派员的方式进行干预,郭文贵还指使郭汉桥、赵大建直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直接施加压力,威胁、排挤竞争对手,最终使政泉公司实现控股民族证券的目的。具体事实如下: 2009年,郭文贵获知石家庄银行欲转让其持有的6.81%民族证券股权的消息后,指使郭汉桥、赵大建具体负责操作收购该部分股权。因民族证券股东东方集团(3.750, -0.05, -1.32%)不愿放弃收购,郭文贵遂找到马建,马建指派时任国家安全部工作人员高辉、满永平,郭文贵指派郭汉桥多次到东方集团威胁该集团负责人,迫使东方集团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之后,政泉公司以人民币2.9亿元的价格收购了上述股权。 2010年,在首都机场转让其持有的61.25%民族证券股权的过程中,为确保收购该部分股权,郭文贵找到马建,马建以国家安全部的名义向民航局致函,要求民航局在转让首都机场持有的民族证券股权时对政泉公司优先考虑,二人又分别指派高辉、郭汉桥与首都机场负责人谈话进行威胁,迫使首都机场设立有利于政泉公司的受让条件。 同时,郭文贵在得知东方集团有意参加本次收购后,又与马建分别指派高辉和郭汉桥、赵大建到东方集团对其负责人直接进行威胁,逼迫东方集团再次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之后,政泉公司顺利以16亿元的价格收购了上述股权,所持民族证券股权增至68.06%,成为控股股东。 2013年,郭文贵推动民族证券召开股东会,决定分两批增资扩股,政泉公司完成第一批增资42亿元后,为了确保民族证券实现与方正证券(7.240, -0.03, -0.41%)(维权)并购重组,郭文贵指使赵大建以民族证券的名义,向参加第二批增资的东方集团等公司发函要求不得增资。 在遭到东方集团拒绝后,郭文贵和马建分别指使赵大建、高辉到东方集团威胁其负责人,迫使东方集团放弃了增资。2014年,政泉公司所持民族证券股权增至84.4%。 2014年8月,民族证券与方正证券完成并购重组,方正证券收购了民族证券100%股权。通过本次重组,政泉公司原持有的84.4%民族证券股权置换为17.99561764亿股方正证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