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与受托人约定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并对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个人信息,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个人信息;委托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受托人应当将个人信息返还个人信息处理者或者予以删除,不得保留。未经个人信息处理者同意,受托人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个人信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损害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毕业生投递简历还需强制关注公众号 据爆料,英才校园的招聘公众号目前有近200万粉丝,用户若通过公众号投递简历,在显示投递成功后会用户就直接关注了该公众号,是强绑定的关系,不会给用户提供是否关注的选项及提示,用户对此也并不知情。 此外,新华英才的学生资源一部分来自于和中华英才网的合作,借其背书招企业方进来(to b),以及通过自建与合作的校园渠道获得院校资源,还有一部分则是依靠央国政,银行,金融,互联网等行业内知名企业来吸引,在每年的春招和秋招季能吸引近百万份简历,其中以应届毕业生为主,这部分粉丝是“强绑定”关系,从后台看,公众号粉丝活跃度在70-80%,相当于七八成都是活粉。
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强制绑定”的行为存在违法之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游云庭律师表示,若无提示而使消费者关注账号,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国家网信办出台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显示,平台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强制关注其他账号。其中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不关注公号就无法消费,显然是一种强制性的规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 (文中张三 李四均是化名) 作者:郑皓元、卢子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