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6 00:00:00 来源: 证券时报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近日,ST椰岛(600238)被指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立案调查事件经过数日的发酵,社会各界方才恍然发现,这实际上是一桩“张冠李戴”式的大乌龙。 借成都正在召开的第104届糖酒会之机,ST椰岛召开澄清发布会称,已向相关报道媒体发送了《律师函》和《严正声明》,要求立即删除虚假报道,澄清事实。 椰岛“躺枪” 回溯整个事件,4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ST椰岛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但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上述违规广告其实源自于海南日报3月31日消息,椰汁生产企业椰树集团发布的广告内容因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而受到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因而公司名字较为相近,造成部分媒体误以为是海南省另一椰汁饮料生产企业海南椰岛,进而阴差阳错地出现ST椰岛“被立案调查”的尴尬。 在媒体会上,ST椰岛董事、旗下酒业董事长倪赣表示,海南椰岛是上市公司,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长期以来,椰岛都提倡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以质量品牌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不会去打低俗擦边球。 与之同时,ST椰岛董秘杨鹏指出,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椰岛与椰树两家企业同处海南省,虽一字之差,但是两家完全独立不相关的公司。有些锅,椰岛一定不会背,有些冤,一定要去申。 杨鹏表示,椰岛品牌推广中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建设了三道“防火墙”:首先是企业内部品牌及广告从业人员的严格自律,广告文案由接受过广告合规培训并具有资深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撰写;其次是品牌推广的作业流程设置法务参与环节,广告宣传必须有内部法务部门的合规性审核;再次是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合规性审批,椰岛鹿龟酒的保健食品广告必须取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才能发布。 4月5日晚间,ST椰岛正式发布公告,经核实,上市公司不存在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立案调查和违反公序良俗被处以罚款的情况,该报导内容严重不实。目前,ST椰岛已向相关报道媒体发送了《律师函》和《严正声明》,要求立即删除虚假报道,澄清事实,并在媒体上向公司公开道歉,上市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A股唯一保健酒公司 从实际情况来讲,椰岛和椰树,同处海南,同产椰汁,的确让普通消费者分不清。 首先从上市公司来谈,ST椰岛全称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脱胎于国营海口市饮料厂,建厂于1953年,至今已经近70年的发展历史。 据天眼查显示,1993年,ST椰岛成功进行股份制改制为“海口椰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ST椰岛登陆A股市场,目前为A股唯一保健酒上市公司。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2016年,东方资本入主ST椰岛成为第一大股东后,董事长冯彪更加明确了“专注大健康产业”的发展路线,全面调整产品品系,改革价格体系和营销模式。作为海南椰岛“大健康产业”布局的重要板块,椰岛椰子汁逐渐走出起步较晚、规模偏小的阶段,迎来高速增长。 根据海南日报原文报道,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简称“椰树海南”)实为乌龙事件的真正主角。 据椰树集团官网披露,椰树集团连续七年(2010年—2016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企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2016年产值40.21亿元、税金6.03亿元,解决了6000多员工就业。 扭亏为盈申请摘帽 3月23日晚间,ST椰岛正式发布2020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8.08亿元,同比增长29.18%;净利润2430.88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68亿元,实现扭亏为盈;由此,ST椰岛向上交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目前,ST椰岛主营业务为酒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健康保健酒“椰岛鹿龟酒”与“椰岛海王酒”,白酒“海酱”、“海口大曲”、“椰岛原浆”等;同时,ST椰岛布局椰汁类生态饮品和软饮料(非碳酸),并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与供应链业务协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