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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因长治市人民政府托管工作需要,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2020年5月6日起,废止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印章: 1.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专用章(铜章,印章编号1404020006770); 2.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铜章,印章编号1404020023470); 3.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料专用章公章(印章编号1404020052793); 4.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章:陈瑞杰(印章编号1404020066085); 5.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印章编号1404020073394); 6.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印章编号1404020154691); 7.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专用章(印章编号1404020022244); 8.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印章编号1404020022245); 9.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章(陈兆平,印章编号1404020022246); 10.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印章编号1404020047636); 11.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料专用章(印章编号1404020052617); 12.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专用印章(铜章,印章编号1404020052804); 13.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章:陈瑞民(印章编号1404020052977); 14.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料专用章(铜章,印章编号1404020058960); 15.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印章编号1404020053268); 16.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印章编号1404020154692)。 长治市托管兆盛公司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来源:长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