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药事部刘治军也科普解释,牛磺酸本质上是一种含硫的氨基酸,广泛存在于人和动物的多种组织器官中,没有增强性欲的作用。因此牛磺酸做成的泡腾片并不是性药。事实上,很多功能饮料中也含有一定量的牛磺酸。当然,也有不良厂家直接把牛磺酸制剂包装为“增强性功能的保健品”虚假宣传销售。 国内某三甲医院的一名药师则明确表示,目前不存在对人类生效的催情药物。“专业的药理学书籍当中,没有催情药这一说。” 刘治军分析,案件中该男生投放的“××牛磺酸泡腾片”应该是包含牛磺酸和其它成分的泡腾片,这些泡腾片产品目前没有被药监部门批准为药品,而是作为可以相对宽松管理的保健品(特殊食品),可以随意在网上购买。 律师:按泡腾片属性及男生目的来定罪 在为读者科普的同时,医生和营养师也表示,专业分析不能成为投放者开脱罪责的证据。如果投放者是看了这样的宣传去买的泡腾片,主观上就有犯罪意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该案的关键点在于牛磺酸泡腾片到底是食物还是药物,以及男生尹某某购买牛磺酸泡腾片时,主观上是否误认为牛磺酸泡腾片具备催情功效,并希望通过投入女生杯中行为达到催情之目的。如果其以催情为目的购买牛磺酸泡腾片并实施下药行为,主观上就具备犯罪意图和故意,那么尹某某应承担法律责任。 他说,产品本身虽不具备催情功效,但若尹某某误以为具备催情功效并实施,只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未得逞,属于未遂,根据其主观上下药最终想达到的目的定罪定责,例如,如他误以为牛磺酸泡腾片能够催情,下牛磺酸泡腾片是为了强奸做准备,则主观上属于强奸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犯罪准备行为,仅是因为牛磺酸泡腾片不具备对应功效且女子发现被下药导致未得逞,属于强奸犯罪未遂,仍然承担强奸罪未遂的对应责任。 赵良善指出,如果该男子不具备上述主观意图,而牛磺酸泡腾片本身也不具备任何催情作用,男子仅是恶作剧或者其他,那么其在公共场所往她人杯中投放不明物品之行为,或涉嫌寻衅滋事,将根据治安处罚法之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网络图片 赵良善强调,如果男子主观上确实将牛磺酸泡腾片理解为催情药物并实施投放行为,其犯罪准备工作其实已经完成,不因投放物是否具有催情作用而改变,都属于未遂,投放物不具备催情作用以及女子发现异样都属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以,都属于未遂的原因,这时候,原则上按照犯罪未遂量刑处理,不再额外减轻处罚,因为未遂相对于既遂来说,已经属于从宽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两年前曾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件。2020年7月,广东深圳一家自助餐厅内,一名男子赵某在趁女伴离桌期间,在她的水杯中下药,幸好被餐厅店员发现。店员以帮忙续杯为由把杯子收走,并收到后厨作为证据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