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和标准化管理部门对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会同银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辖内金融标准化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各金融机构要建立本机构标准化领导机制,为金融标准化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完善实施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共同推进金融标准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金融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宣传交流。 通过解读、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规划宣传工作,营造全行业重视和应用金融标准的良好氛围。适时组织开展座谈研讨、信息交流等活动,推动各单位交流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