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标准。 统筹金融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数据中心灾备体系标准,规范绿色节能、智能运维等技术在金融业标准化应用,支持金融业形成布局合理、安全可靠、绿色智能的数据中心体系。制定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应用推广、检测评价等配套标准,加快软件定义网络(SDN)和网络功能虚拟化(NFV)技术应用标准研制,探索量子通信、零信任网络、无损网络等新技术应用标准,稳妥提升网络基础设施自动化、虚拟化、智能化水平。健全金融云平台标准体系,制定金融业上云指引,赋能中小金融机构信息基础设施集约绿色发展。研究构建金融业信息基础设施运行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物联网软硬件、系统中间件、数据管理在人民币印制生产等环节中的应用标准。 (四)强化金融网络安全标准防护。 健全金融业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标准体系,支持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金融网络安全能力评估、风险排查、安全防御、漏洞管理等标准建设,助力提升网络安全威胁发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攻击溯源能力。推动金融信息科技外包服务评价、金融机构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金融数据分级、生命周期安全与评估、商用密码应用等标准供给与实施。 (五)推进金融业信息化核心技术安全可控标准建设。 系统推进金融信息技术创新业务约束、技术接口、适配验证、研发测试、成熟度评估等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核心业务系统、金融机具技术要求等标准,为金融机构及相关机构提供操作指导。加快基础软硬件相关标准研制与实施。制定研发测试类标准,服务系统开发设计和系统测试。制定评估模型管理、评估方法管理、评估报告管理等成熟度评价标准。针对服务器端与终端有关技术,制定具有安全可控能力的信息技术规范,支持构建分布式和集中式并存的双核架构格局。 (六)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 综合考量安全可信基础设施、发行系统与存储系统、登记中心、支付交易通信模块、终端应用等,探索建立完善法定数字货币基础架构标准。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信息安全标准,保障流通过程中的可存储性、不可伪造性、不可重复交易性、不可抵赖性。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业务和应用标准,确立发行、流通和回笼各环节的标准化流程。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技术标准,助力提升法定数字货币技术安全性、先进性。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基础数据元标准,提高数据规范性。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终端技术标准,促进完善终端受理环境。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评估检测标准,规范各相关系统与产品的检测指标。 七、深化金融标准化高水平开放 (一)加快先进金融国际标准转化应用。 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金融标准比对分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唯一产品识别码(UPI)、唯一交易识别码(UTI)、关键数据要素(CDE)、证券金融工具等先进适用国际标准的转化应用。探索同步推进国际标准研制与国内采标,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的质量与效率。加快中国金融业通用报文库建设,加强报文库在国内的应用推广及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金融业通用报文方案的衔接。大力推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在金融风险监测以及跨境法人数字化身份识别、跨境支付等跨境交易场景中的应用,做好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协调衔接。建设跨境法人信息服务和数字认证平台,提升可持续运营水平。推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与数字证书、可验证凭证的融合应用及生态系统建设,加强对数字业务的支撑。 (二)积极参与金融国际标准化活动。 构建多维度、多领域、多渠道参与金融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格局。持续推进我国牵头的国际标准研制,继续在重点领域国际标准研制中发挥建设性作用。深入参与国际衍生品编码治理,促进我国金融市场交易报告数据要素标准与国际接轨。加强跨境支付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金融国际标准制定。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区域标准组织和相关国家的交流。 (三)共建“一带一路”金融标准化合作网络。 积极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金融标准化领域的对接合作。进一步开展我国优势特色领域金融标准外文版制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金融标准宣传、解读、咨询等服务,推进标准信息共享,发展互利共赢的金融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推广我国优秀金融标准实施案例,形成中国金融标准化最佳实践,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参考,助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