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保护好1.9亿个人投资者④ 畅通“出口”促资本市场良性循环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一个良性循环的资本市场和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需要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在注册制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既要求把好入口,为市场注入源头活水,也离不开畅通出口,促进存量风险有序出清。 推进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改革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务院去年10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严格退市监管,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去年11月经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落实中央的决议,2020年12月31日,在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股票上市规则》等退市规则,退市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退市制度改革大步迈进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一个有活力的资本市场,不能只进不出。与成熟市场相比,过去我国资本市场年均退市率不高。一些已经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长期滞留资本市场,严重制约资源配置效率;一些严重违法违规的公司没有及时出清,扰乱了市场秩序。退市案例不多,市场约束尚未发挥有效作用,退市渠道较为单一,迫切需要改革。 证监会按照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改革方案,指导沪深交易所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强退市监管和风险警示。据介绍,在完善退市指标方面:一是增加交易类退市的市值指标;二是优化财务类退市标准,力求出清壳公司,新设“扣非为负+营收低于1亿元”的组合指标;三是完善规范类指标方面,新增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细化具体指标;四是完善重大违法类的重大财务造假量化标准。在优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方面,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缩短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等,加快退市节奏。 “按照中央深改委和国发14号文要求,深交所切实承担退市实施主体责任,保持退市监管定力,在证监会指导下修订发布《股票上市规则》等退市相关规则,全面优化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退市标准;删除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优化退市整理期安排,提高退市效率,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公司应退尽退。”深交所副总经理李鸣钟表示。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交所加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对恶意规避退市的重点个案,加大专项现场检查力度,并出具明确的检查意见。将检查工作做在前面,将监管态度亮在前面,及时明确市场预期,切实推动常态化退市工作,确保“退得下、退得稳”。 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形成 随着退市制度改革的大步推进,“应退尽退”理念得到充分认可,资本市场常态化退市机制正加速形成。证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7月,沪深两市已有96家公司因新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24家公司退市,其中17家强制退市,6家重组退市,1家主动退市。 “退市制度是为了畅通市场的出口,让好公司替代坏公司,退市制度的完善,提高了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能力,促进了市场的优胜劣汰。未来,空壳公司在A股市场中的出清速度也将加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说。 上交所数据显示,在2020年报披露监管中,有41家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36家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指标。8家公司被强制退市。5家暂停上市公司均在披露2020年报后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其中*ST秋林、*ST工新、*ST富控和*ST信威的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触及三项终止上市条件;*ST鹏起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触及两项终止上市条件。此外,*ST金钰、*ST成城、*ST宜生3家公司因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人民币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