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向WTO提交《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建议文件》(2)
宏观 | 发布时间: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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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方支持对世贸组织进行必要改革,解决其面临的生存危机,增强其权威性和有效性,增加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相关性。改革应坚持三项基本原则:第一
中方支持对世贸组织进行必要改革,解决其面临的生存危机,增强其权威性和有效性,增加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相关性。改革应坚持三项基本原则:第一,维护非歧视、开放等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价值,为国际贸易创造稳定和可预见的竞争环境。第二,保障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利益,纠正世贸组织规则中的“发展赤字”,解决发展中成员在融入经济全球化方面的困难,帮助实现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第三,遵循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在相互尊重、平等对话、普遍参与的基础上,共同确定改革的具体议题、工作时间表和最终结果。
中方认为,多边进程是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最佳渠道。与此同时,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数字经济变革带来的机遇和要求,也应以开放、透明、包容、务实、灵活的方式,建立回应时代发展和业界需求、充分考虑成员发展阶段和能力水平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
行动领域
中国认为,世贸组织改革的行动领域主要包括如下四个领域:一是解决危及世贸组织生存的关键和紧迫性问题;二是增加世贸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相关性;三是提高世贸组织的运行效率;四是增强多边贸易体制的包容性。
一、解决危及世贸组织生存的关键和紧迫性问题
(一)打破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僵局。
【问题和表现】争端解决机制是世贸组织的核心支柱,在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可靠性和可预测性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当前上诉机构成员遴选持续受阻,到 2019 年 12 月将仅剩1名成员,严重威胁争端解决机制正常运行,给整个世贸组织带来迫在眉睫的体制性风险。
【目标和任务】为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保障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尽早启动上诉机构遴选程序并填补空缺。
【做法和建议】中方已与多个世贸组织成员提交了关于争端解决上诉程序改革的联合提案5,建议成员积极参与总理事会下的非正式进程,以案文为基础开展实质性讨论,以回应和解决个别成员就离任上诉机构成员过渡规则、上诉审查
天审理期限、国内法律含义、对解决争端非必要裁决、先例等问题提出的关注,并维护和加强上诉机构独立性和公正性,尽快启动上诉机构遴选程序。
(二)加严对滥用国家安全例外的措施的纪律。
【问题和表现】当前,个别成员为保护国内产业,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对钢铁、铝加征关税,并威胁对汽车及零部件加征关税;在实施出口管制时,不恰当地扩大相关措施范围,并以不透明或不公正方式实施。这些做法扰乱国际贸易和市场秩序,干扰正常技术交流和应用,损害成员利益,破坏世贸组织规则。
【目标和任务】应秉承善意和克制原则援引安全例外条款,并应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对援引国家安全例外条款予以进一步澄清和规范。
【做法和建议】有必要加强对以国家安全为由加征进口关税等做法的通报纪律,并对措施开展多边审议;同时,为利益受影响成员提供更多快速且有力救济权利,以保障其在世贸组织项下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三)加严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单边措施的纪律。
【问题和表现】个别成员采取单边主义措施,任意提高进口关税,擅自增加贸易壁垒,在没有联合国授权或其他国际条约支持情况下对他国实施经济制裁,连带对第三国国民或公司在海外的商业活动实施“次级制裁”,严重违反国际承诺和世贸组织规则。然而,现有世贸组织规则对个别成员实施的明显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单边主义措施,并没有提供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救济方式。
【目标和任务】有必要对单边主义措施进行有效遏制,重振世贸组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保障世贸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做法和建议】建议考虑从以下方面对单边主义做法加以约束:加强多边监督机制;增加紧急情况下受影响方快速获得临时有力救济的权利;加快争端案件诉讼程序。
二、增加世贸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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