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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00万买的杭州新房,眼看着就要交付,业主:笑不出来了(2)

地市 | 发布时间:2025-03-04 | 人气: | #评论#
摘要:3月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杭州鑫宁置业的徐姓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上周五(2月28日)双方又进行了一轮协商,现在主要是我们领导跟她沟通,预计

3月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杭州鑫宁置业的徐姓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上周五(2月28日)双方又进行了一轮协商,现在主要是我们领导跟她沟通,预计在下周二(3月4日)会给她一个答复方案,具体的方案得看上级的安排,我目前还不知道。”

杭帮侠律师:开发商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可主张合理赔偿

开发商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购买的新房当作样板房进行展示,业主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杭帮侠律师方尧指出:"尽管房屋尚未交付,但业主已履行付款义务并签订合同,对房屋用途享有知情权。开发商擅自将房屋用于商业展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

杭帮侠律师王洋补充道:“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尚未转移给购房者。在不动产登记完成之前,开发商作为所有权人虽享有使用权,但不得损害购房者权益,并且这种使用权也受到一定限制。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开发商应该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如通知、协助、保密、保护义务等。开发商在明知案涉房屋已经出售的情况下,未经买受人同意进将未交付的房产用于样板房展示,显然未履行通知义务和保护义务,具有明显过错。”

并且在双方的合同里面有明确约定,样板房设置在4幢203室,并不是肖女士所购买的303室,开发商擅自变更已构成违约,肖女士可主张违约损失,对于该损失要综合考虑开发商违约的原因、将涉案房屋装修成样板房的影响程度、开发商的过错程度以及将案涉房屋恢复的费用等。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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