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人员要面对派出单位和借用单位工作任务的“两面夹击”(网络图) “上级机关不主动还人,下级机关难开口要人” 当时接到借调通知时,李萍内心是雀跃的。在她看来,“两办一部一委”(即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核心部门。借调的基本上是单位的“精兵强将”。自己被选中,“意味着被肯定。” 硕士毕业后,李萍结婚生子,一边带孩子一边备考。2022年7月,女儿3岁时,她考上乡镇公务员。与同期入职的同事相比,她28岁,没有工作经验,“并不占优势”。 但县委办负责借调人员选拔的领导在新录用公务员名单中看中了她——她是乡镇岗位上少有的研究生,领导得知她的工作能力不错,便对她进行了面试考察。 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务员服务期届满,才可以参加上级机关的遴选考试。 李萍提到,他们的晋升,除了参加遴选考试,就是在乡镇获得提拔。借调到上级机关核心部门,更有机会晋升。 贾梅也赞同李萍的说法。在她看来,在乡镇被提拔的机会并不多。2021年7月入职,她刚好赶上“换届年”(乡镇政府5年换届一次)。她发现,乡镇政府的16名副科级领导,由乡镇提拔上来的只占2人,其余14人均从市局、区以及其他乡镇调入。 据王文杰观察,借调人员普遍有两种心态:一种是政治激励效应,基层干部借调到上级机关,工作动力更强。另一种是发现没有留用机会后,评优和晋升机会也减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就会受挫。 自1993年10月,国内开始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借调人员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在王文杰看来,借调作为一种非正式的人才交流和公务协助方式,存在一定合理性,是上下级机关的一种沟通方式。 到了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各地也开始规范借调人员。 2021年9月,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王明钦在《经济参考报》发表文章《借调乱象几时休?》,他提到,借调之“乱”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结构未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导致工作和人员不匹配,只能靠借调来完成任务。 王文杰挂职的县委办,总共有20多个行政编制,借调人员占三分之一,7个科室平均有2人左右承担具体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也需要有专人负责。“一旦有新的治理事务,县级单位从乡镇‘借调’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是最直接的招人方式。” 但事实上,由于上下级机关的不对等,“借调”往往有借难还。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强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上级机关以借调、抽调、跟班学习等名义将下级机关的干部“借”过来,在专项工作、临时性、重要工作结束时,原则上应把人还回去。但如果上级机关不主动还人,下级机关也很难开口要人。 贾梅 “跟班学习”满6个月后,科室负责人希望她能延长时间,于是给她所属的乡镇党委书记打了通电话,她“跟班学习”的时间便延长至9个月。 “长期借调”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层单位业务运转的压力。张强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业务骨干被借调支持上级单位的工作,导致乡镇人手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 王明钦在前述文章中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职业倦怠、懒政惰政现象也是催生借调现象的重要原因。本应该由借调单位在编人员高效完成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于是就从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借调骨干人员来做,加剧了忙闲不均、人浮于事的恶性循环。 |